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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08:58:3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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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33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粤府办20223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精神,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工作部署和市委第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就业”工作要求,结合当前我市残疾人就业形势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系列政策,全面领会《行动方案》,加强文件解读、做好宣传动员抓好监督落实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作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

二、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推进计划

根据《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明确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城乡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围绕“就业促进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就业提升行动”等十四项具体行动计划,结合本县(区)实际、本单位职能,对标对表《行动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推进落实,形成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合力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期间,确保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就业年龄段符合就业条件残疾人就业率达55%以上。

三、压实部门责任,开展专项活动

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标《行动方案》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切实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本县(区)、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抓好落实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帮扶活动残联要会同组织、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推进“十四五”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年度公示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要将助残就业内容纳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残联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参与春风行动”,举办残疾人线上线下各种专场招聘会,及时组织、推荐残疾大学生参加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众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残疾人公益赛和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和吸引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踊跃参与,带动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依托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状况调查结果及每年的残疾人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调查结果,分析用好现有系统数据,集中有序开展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基础信息核准、职业能力评估和就业需求登记各县(区)残联至少建立一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等残疾人就业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基地作用,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

各县(区)残工委和市直各单位每年12月15日前将贯彻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反馈市残工委(设在市残联),由市残工委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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