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河府〔2023〕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督查室反映。
附件-附件4.2023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河府〔2023〕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督查室反映。
附件-附件4.2023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