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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源市人民政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6 09:23:57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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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31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县域经济发展,全力推动有效投资落地落实,进一步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稳增长的“压舱石”作用,确保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要素保障到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建立河源市人民政府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要素保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架构

成立河源市人民政府经济高质量发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精准落实要素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要素保障定期会商机制,推动招商引资项目、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项目顺利落地,凝心聚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东豪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廖继聪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曹建忠   副市长

        谢春艳   副市长

             副市长

 员:谢劲辉   市政府秘书长

        黄吉文   市委常委副秘书长

        邝伟毅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少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东艺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谢海航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叶金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庆铎   司法局局长

        何远航   市财政局局长

        林文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智敏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邵卫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国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金城   市水务局局长

        邓春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远程   市商务局局长

吴新国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学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金融局局长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雪中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何志锋   市林业局局长

             河源供电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邝伟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室,从市有关单位抽调人员脱产办公。市各单位在领导小组协调下参与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市领导小组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招商引资组、重大项目3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邝伟毅

副组长:刘小龙   

 员: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林业局、河源日报社等部门业务骨干1名

 责:负责领导小组会务、文件流转、督督办、宣传报道等日常运转工作,收集梳理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统筹落实要素保障,研究提出加快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要素保障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负责县域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事项的对接工作。

(二)招商引资组

 长:黄少立

副组长:吴金华   

 员:市招商项目流程制度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1名

 责:统筹有关职能部门力量,督促县(区)招商部门、产业园区严格落实工业类招商项目“挂图作战”服务机制,重点围绕招商项目前期准备、考察洽谈、评审准入、决策审批、落地服务、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权属登记、增资扩产等全周期切入点,推进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审批“堵点”“卡点”;收集项目落地要素保障需求,推行“多层次、分产业、分时点”要素服务保障模式,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力争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三)重大项目组

  长:谢海航 

副组长: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

 员:市重大项目建设专项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1名              

  责:负责主动加强与省对口部门及我市服务对象的沟通联系,围绕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项目推进过程中市级各审批“堵点”“卡点”,依法依规提升办理效率。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市领导小组每周召开1次调度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有关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上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由综合协调组负责交办督办。

(二)专班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并于每周二前向综合协调组报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和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综合协调组根据有关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要素保障部门调度会,研究协调事项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需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有关事项。

(三)要素保障调度机制。市级要素保障主管部门每周至少召开1次协调会,结合本部门责任目标,开展产业投资项目运行调度,及时发现并协调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加强与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的对接联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评价激励推进机制。综合协调组组织对招商引资及要素保障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时开展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年度新开工计划未按期开工的,责任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年底须向领导小组作出说明;对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项目推进严重滞后的,视情况行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追责。加强正向激励,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在市级项目前期经费安排、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争取上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对工作得力、主动担当、表现突出的干部,由领导小组向市委推荐予以优先提拔重用。

三、要素保障

从加快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选址、能评、可研、安评、稳评、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入手,加强协调对接,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要素需求进行保障。

(一)强化制度保障。在建立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运行机制、重点项目跟踪监测和协调调度机制,组建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加强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工作的协调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堵点”“卡点问题。推动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单位、要素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等“五方责任”,全面提高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率,由“重审批”转向“重服务”,提供“签约落地投产达效”的全过程全链条服务,为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打造“快车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认真研究上级利好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并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储备,主动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项目资金需求。健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协调机制,用好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设备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等政策红利,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搭建政银企信息对接工作平台,加大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金融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用地保障。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指标,保障“五大产业”、先进制造业、民生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对列入国家、省及市重大项目,做到应纳尽纳。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深入开展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等行动。深化“指标跟着项目走”,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合理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深入实施“标准地”供应、“带项目”供应等改革措施,不断完善产业用地精准高效分类保障体系。合理确定新建产业项目投资、环境、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实现“拿地即审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

    (四)强化用林保障。科学合理、集约节约分配和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积极争取省对我市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给予倾斜。主动提前介入重点项目选址,充分应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组织人员与项目业主共同排查项目涉林要素、梳理林业手续办理情况积极为项目选址提出优化调整意见。(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五)强化用能保障。深入挖掘节能潜力,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分布式能源。合理配置要素资源,推动能耗指标向优质产业、优质企业倾斜,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耗指标优先保障低能耗高附加值项目,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强化排放总量保障。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总量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总量指标支持。深入挖掘污染物减排潜力,推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产业结构升级、重点行业废水废气深度治理、机动车注销淘汰等减排措施,腾出总量指标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强化用电用水保障。优先保障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事项、重大项目用电需求。对重点项目涉及电力设施迁改事宜,及时配合迁改需求单位完成迁改工作。进一步压缩取水许可办理时限。在保障民生用水的基础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水,实行“一站式”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优化用水报装流程,确保报装工程快速实施。(责任单位:河源供电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重大项目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压舱石”重要作用,将招商引资和推进项目建设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按照“制造业当家”和“三年工程两年干”等要求,以“项目更优、计划更实、进度更快”为出发点,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发挥“一把手”示范带头作用,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强化项目储备。要重点关注产业补链强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社会民生短板等重点领域,结合培育“五大产业”方向,储备、滚动一批强基础、增动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推动纳入国家、省规划盘子和省、市年度重大项目清单。每年筛选一批重点项目,由市级统筹推进,并在用地指标等要素保障上给予重点支持。

(三)提升工作实效。对于我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和县域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事项,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制度化办理流程。要落实清单化、闭环化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和交办要求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按时办结议定事项,不断改进创新要素保障工作方法并合理运用,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四)密切协作攻坚。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合力攻坚抓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全行业管理,切实承担谋划、推进项目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上汇报、对下指导、横向联动,结合重大项目清单,强化全过程跟踪服务,采取项目制管理,逐一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