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河府办函〔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河府办函〔2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