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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09:21:54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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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27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食安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何国森   市长

副组长:曹建忠   副市长

    成  员:黄春垒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少锋   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杨利华   教育局局长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亿芳   民政局局长

林文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邵卫根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国波   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春华   农业农村局局

曾永贞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徐学章   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志红   河源海关关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