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河府办〔202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河府办〔2022〕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