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相关人员变动,市政府决定对部分由市长作组长、总指挥、总召集人的市直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予以调整或撤销机构,具体如下:
一、调整的议事协调机构
调整后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如下:
(一)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岳 阳、谢劲辉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室。
(二)市完善消费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曹建忠、岳 阳、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三)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副 组 长:曹建忠、赵 峰、岳 阳、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四)市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五)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谢春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六)河源护理职业技术学院筹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谢春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七)广师大河源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八)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岳 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岳 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副 组 长:廖继聪、曹建忠、岳 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市禁毒委员会
主 任:何国森
常务副主任:赵 峰
副 主 任:欧阳晓,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十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赵 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十三)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曹建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四)市违法用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曹建忠、赵 峰、岳 阳、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十五)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副 组 长:孙 锋、谢劲辉、殷乘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十六)市区建设用地审批委员会
主 任:何国森
执行副主任:孙 锋
副 主 任:刘东豪、刘 渤、曹建忠、赵 峰、岳 阳、谢春艳、谢劲辉、殷乘胜、刘 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十七)市产业园区用地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副 组 长:岳 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
(十八)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何国森
副总指挥:孙 锋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十九)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市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谢春艳、孙 锋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二)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孙 锋、谢劲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三)市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孙 锋
副 组 长:殷乘胜、邵卫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四)市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五)市推进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六)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谢春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二十七)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谢春艳
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二十八)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谢春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九)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谢春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三十)市招商项目协调小组
组 长:何国森
执行副组长:岳 阳
副 组 长:刘东豪、刘 渤、孙 锋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三十一)市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执行副组长:曹建忠
副 组 长:赵 峰、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二)万绿湖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执行副组长:曹建忠
副 组 长:秦卫民、曾永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十三)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曹建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
(三十四)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曹建忠
副 组 长:黄春垒、杨 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
(三十五)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何国森
常务指挥长:刘东豪
副指挥长:谢春艳、黄春垒、邝伟毅、叶文娟、黄福民、吴新国、何志锋、李 国、林庆怀、邹武涛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三十六)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刘东豪
副 组 长:赵 峰、孙 锋、邝伟毅、吴新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三十七)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常务副组长:岳 阳
副 组 长:黄少立、张 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
(三十八)市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江海鹰、陈贤亮、赵 峰、岳 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
(三十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四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孔德胜、赵 峰、岳 阳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岳 阳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四十二)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国森
副组长:刘东豪、谢春艳、孙 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相关议事协调机构成员需要调整的,由其办公室按程序报批并发文调整;原来由市政府授权部门发文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各部门予以相应调整其机构领导和成员。
二、撤销的议事协调机构
因相关工作已结束或政策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具体如下:
(一)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
(二)市国家稀土技术创新中心广东分中心筹设工作专班;
(三)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领导小组;
(四)市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五)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