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曹建忠 副市长
副组长:王少锋 市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骆长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福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学章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陈德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焱辉 市法院副院长
曾少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伟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周正 市司法局副局长
黄子立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 锋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益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陆 琛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吴文君 河源海关副关长
王静鸣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抓紧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