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22〕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区)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
B级:东源县、连平县、紫金县、龙川县、和平县、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只参与此次等级评定,不参与此次排名,其他县(区)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名]。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认真对标对表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深化质量创新,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