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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09:57:11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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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218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门教育工作

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谢春艳    副市长

副主任:叶文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利华    市教育局局长

 骆长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文晖    市法院副院长

曾少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汝荐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福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达庆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建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小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燕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团市委副书记

周丽娴    市妇联副主席

傅跃进    市关工委副主任

邓彬斌    源城区政府副区长

范志君    东源县政府副县长

     和平县政府副县长

吴维红    龙川县政府副县长

黄少波    紫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戴妮娜    连平县政府副县长

邱兆珣    江东新区党委委员

黄俊辉    广师大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曾小红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缪雪娜    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顾问

张  青    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队长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杨利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黄汝荐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

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