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门教育工作
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市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谢春艳 副市长
副主任:叶文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利华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骆长春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文晖 市法院副院长
曾少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汝荐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福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钟达庆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建辉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小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燕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黎 丹 团市委副书记
周丽娴 市妇联副主席
傅跃进 市关工委副主任
邓彬斌 源城区政府副区长
范志君 东源县政府副县长
熊 超 和平县政府副县长
吴维红 龙川县政府副县长
黄少波 紫金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戴妮娜 连平县政府副县长
邱兆珣 江东新区党委委员
黄俊辉 广师大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曾小红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缪雪娜 市心理咨询师协会顾问
张 青 河源阳光义工服务队队长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杨利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黄汝荐同志兼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主任批准。
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委员会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