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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府系统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4 09:57:11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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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210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系统2022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9

 

河源市政府系统2022人大代表

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理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均为办件;办理届人大次会议代表建议147(政府系统),其中重点建议5,涉及承办单位65个。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人大代表建议办件应在517日前将办意见省主办单位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市领导挂案领办代表建议

重点建议实行市领导挂案领办制度。挂案领办市领导要亲自研究建议办理方案,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加强茶文化包装提升茶科技水平,推动茶产业持续发展的建议20220080、20220142合并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办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二)关于深化网络信息化赋能加快乡村数字化进程,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建议(20220068、20220109合并)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

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河源银保监分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三)关于推进市区新水厂建设,解决群众“用水难”问题的建议(20220139)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资源办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张金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建议(20220020、20220100、20220144、20220154合并)

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连平县政府

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财政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曾永贞、邓小强

挂案领办市领导:曹建忠

(五)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的建议(20220028)

主办单位:教育

办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杨利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目标等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代表建议理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强化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办理人员,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实现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管理。主办单位要抓好牵头统筹,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面商率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重视代表的交流互动,对代表建议内容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应及时与代表沟通,准确了解代表意图。每件代表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与代表沟通,可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理解与支持。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协办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办理。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或需市政府层面协调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问题。

规范办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范格式办理答复,并准确标注答复类别和公开情况。答复要有针对性,直奔主题,文字精炼、表述准确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反映问题或内容相近的建议,要结合实际进行集成,并集中协商、集中办理、集中问效。代表如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接到代表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再次答复。同时,要将建议答复、协办意见等分别录入河源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及时让代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

(四)推进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建议的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应适当公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确保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注重分析总结,提高办理水平代表建议办结后,应及时总结,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听取代表意见、调查研究、集成建议办理、采纳代表建议、解决代表所提问题的做法和情况,以及提高办理质量的经验和体会等。办理情况报告于1030日前送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

 

附件:1.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3.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办理责任分工表

4.建议办理情况反馈

5.答复代表建议格式

河府办〔2022〕10号  附件1-4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办理责任分工表.xls

河府办〔2022〕10号   附件5:答复代表建议的函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