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202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系统2022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河源市政府系统2022年市人大代表
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均为协办件;办理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47件(政府系统),其中重点建议5件,涉及承办单位65个。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应在5月17日前将协办意见送省主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在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协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二、市领导挂案领办代表建议
重点建议实行市领导挂案领办制度。挂案领办市领导要亲自研究建议办理方案,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加强茶文化包装提升茶科技水平,推动茶产业持续发展的建议(20220080、20220142合并)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二)关于深化网络信息化赋能加快乡村数字化进程,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建议(20220068、20220109合并)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河源银保监分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三)关于推进市区新水厂建设,解决群众“用水难”问题的建议(20220139)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水资源办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张金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建议(20220020、20220100、20220144、20220154合并)
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连平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财政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曾永贞、邓小强
挂案领办市领导:曹建忠
(五)关于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的建议(20220028)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杨利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谢春艳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提高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目标等紧密结合,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要求,切实强化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明确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具体办理人员,做到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实现建议办理工作全过程、动态化管理。主办单位要抓好牵头统筹,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开展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面商率。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市人大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重视与代表的交流互动,对代表建议内容理解不透、把握不准的,应及时与代表沟通,准确了解代表意图。每件代表建议在正式答复前都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与代表沟通,可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理解与支持。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主办单位应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办理。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或需市政府层面协调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分管市领导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问题。
(三)规范办复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范格式办理答复,并准确标注答复类别和公开情况。答复要有针对性,直奔主题,文字精炼、表述准确,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意见。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反映问题或内容相近的建议,要结合实际进行集成,并集中协商、集中办理、集中问效。代表如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接到代表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再次答复。同时,要将建议答复、协办意见等分别录入河源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及时让代表了解办理工作情况。
(四)推进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建议的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应适当公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确保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注重分析总结,提高办理水平。代表建议办结后,应及时总结,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听取代表意见、调查研究、集成建议办理、采纳代表建议、解决代表所提问题的做法和情况,以及提高办理质量的经验和体会等。办理情况报告于10月30日前送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
附件:1.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3.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办理责任分工表
4.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5.答复代表建议格式
河府办〔2022〕10号 附件1-4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府系统)办理责任分工表.xls
河府办〔2022〕10号 附件5:答复代表建议的函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