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2〕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审议相关政策文件,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曹建忠 副市长
副组长:王少锋 市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曾永贞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杨友平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新发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 伟 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廖伟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郭周正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小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法南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森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骆满星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伍志勇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叶绿宽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永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各县(区)要参照市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