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文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09 15:08:14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府2022〕30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2113

 

 


河源市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及市委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培育发展技术要素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配置为方向,以开放共享、有效利用、高质高效为原则,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制约技术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技术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技术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为推动河源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1.技术市场人才队伍进一步夯实。实施技术经理人梯度培育,到2023年,培养初级技术经理人150人、中级技术经理人20人。

2.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优化。到2023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基本完善,累计组建认定市级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6家以上,加速器标准化厂房10万平方米,市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2家以上,建成综合性技术大市场。

3.科技成果转化市场配置初见成效。到2023年,全市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2个,成立科技工作站2个,认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1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科技成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设立高校院所科技工作站。根据我市产业、企业需求,遴选一批高校院所设立科技工作站。组织高校院所梳理科技成果资源,发布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目录,开发建设网上成果库,建立面向我市企业的技术服务站点网络,通过走访企业和组织现场对接活动,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2.创新重大科技成果精准遴选机制。联合高校院所定期举办成果推介会,招募、遴选一批高校院所高水平的创业团队和创新项目,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落地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3.探索建立延展性研究机制。加强与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对接,建立有效机制,积极承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成果在我市开展延展性研究、产业化应用与转化落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4.探索建立技术作价入股的高效模式。探索农业科研成果、农业人才技术作价入股方式,推进农业成果高效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深化科技成果需求侧改革

5.建立企业家精准培训机制。将科技企业家培训作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的一项重点内容,分行业、分阶段组织科技企业负责人培训,提升企业家创新思维和战略思维,激发创新主体创新原动力。[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6.构建技术转移激励机制。在条件成熟的县(区)设立技术合同登记点。依托登记点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登记辅导技术挖掘。对技术合同登记点、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机构实行激励,充分挖掘企业有效需求。[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强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能力提升

7.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办学点。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利用我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有利条件,与其开展合作办学,在我市设立地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构。(市科技局负责)

8.构建技术经理人培育新模式。探索与我市高校合作,在高校试点开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相关课程,鼓励学生选修,对有兴趣的学生进行培训,鼓励学生毕业后从事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并考取专利代理人、专利管理师、技术转移经理人等成果转移转化相关证书。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行业协会、企业遴选一批有基础、有意向人员开展分层次技术经理人培训。[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9.创新技术经理人服务管理模式。对技术经理人实行梯度培育和动态管理。对技术经理人完成年度规定任务的予以奖励,对促成技术交易的按交易额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开展技术经理人职称评价,将技术经纪专业纳入职称序列。[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0.建设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对在我市注册成立、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拥有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大学科技园等机构进行遴选,认定一批市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依托平台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交易。[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1.改革创新公共平台扶持方式。以产生现实生产力为目标导向,对政府出资与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的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期按“基本运营+项目申报”方式予以支持,发展期以技术成果转化绩效为标准,建立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以“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人才引进、产业孵化”为主要指标,按实际完成绩效进行政策奖补。[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建立技术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机制

12.建设综合性技术大市场。建设集展示、交易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技术大市场。采取“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模式,依托“智慧+”河源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河源农村科技特派员之家,深度对接供需两端,定期发布技术需求清单和科技成果清单。依托技术大市场分行业、分领域定期举办精准对接活动,实现技术需求和成果供给的精准对接,开展定制化服务。[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建立健全成果转移转化保障机制

13.拓宽科技成果孵化中试渠道。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升深河金地创谷等现有孵化载体运营成效,支持孵化机构以市场化手段集聚创新团队、创业项目等各类要素。鼓励企业腾出现有的试制生产线、车间等,为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孵化、中试提供公共物理空间,保障项目孵化,加速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4.推行应用示范和场景驱动的转化模式。选择河源具有重大意义和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建立政产学研多方协同推进机制,开展应用示范,完善商业模式和配套政策,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面向乡村振兴、生物医药等河源重大战略需求,发布一批重大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建立政府公开发榜及定向采购机制,引导企业、高校院所提供满足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以需求为导向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15.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完善科技成果尽职免责制度。(市科技局负责)

16.加强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引导科研工作者恪守科学道德准则、诚信要求和科研伦理,树立科学家精神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建立科研诚信审核、科研伦理审查制度和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对违背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要求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科研学术不端、浮躁之风等现象进行整治。(市科技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并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激励机制。出台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深入实施《河源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政策规定的各项创新激励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保障。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做法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力,形成人人乐于创新、尊重创新,并从创新中获益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