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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09:21:43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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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202151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以河府〔2021〕29号文印发。《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战略、发展要求,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扎实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现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部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工原则

(一)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 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保障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合理划分市与县(区)的责任。统筹考虑事权性质及公共资源配置能力,按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合理分解落实到市各有关单位,将部分指标和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科学把握全面和重点的关系。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推进实施工作,以约束性指标为重点,统筹兼顾,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四)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把安全发展贯穿推进落实《规划纲要》的各领域和全过程,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主动识别、提前发现、及时处置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主要指标分工

(一)预期性指标分工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市发展改革局)

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3%左右。(市发展改革局)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市发展改革局)

4.研究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5%左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5件。(市市场监管局)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1%。(市发展改革局)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市发展改革局)

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70人。(市卫生健康局)

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5.0位。(市卫生健康局)

12.人均预期寿命达79.5岁。(市卫生健康局)

(二)约束性指标分工。

13.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67以上。(市教育局)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市发展改革局)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

1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

17.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

18.森林覆盖率达73.1%。(市林业局)

19.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80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20.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109.96万吨标准煤。(市发展改革局)

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 化碳排放降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约束性指标,各牵头单位要根据省统一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分解到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的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确保完成。

三、主要任务分工

(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发展新动能。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建设创新研发平台,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加快发展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推动重要创新载体和创新平台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推动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孵化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高端创新人才引进,着力培育本土科技人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二)加快发展现代产业,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

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质量强市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抓好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专栏2)。立足各县(区)工业园实际,明确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做优做强战略性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抓好我市纳入省“双十”产业集群布局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专栏3)。大力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汽车制造产业、先进材料产业、现代轻工纺织产业、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现代农业与食品水饮料产业六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前沿新材料产业、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激光与增材制造产业、精密仪器设备产业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建设生态休闲旅游高地。加强文旅资源保护开发,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全域旅游纵深发展,推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6.抓好生态旅游业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纲要》专栏4)。推进历史文化资源重点工程、红色文化资源重点工程和自然生态资源重点工程建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7.提升金融业发展水平。推进建设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8.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发展现代物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9.抓好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5)。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现代物流领域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10.加快数字化发展。谋划发展数字产业,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推进社会数字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河源海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三)立足新发展格局,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1.加大有效投资力度。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重大项目落地和储备力度,提升招商引资效度。[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引导传统消费升级,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深挖农村消费潜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培育外贸发展新优势。提升外贸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河源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加]

4.增强畅通“双循环”功能。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河源海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四)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1.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的对外通道网络,构建快速畅通的市域公路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水上交通体系,构建功能互补的航空服务体系,构建方便快捷的公交通勤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抓好交通设施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纲要》专栏6)。有序推进铁路、公路、枢纽站场、港口航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构筑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构建高质量能源保障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河源供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现代化建设动力。

1.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先导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推进生命周期流程再造,持续营造效率更高的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持续营造服务更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数据高效互联互通,持续营造市场更具活力的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以国资国企改革为重点推进投融资领域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融资模式。[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以优化财税资源配置为目标加快现代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多措并举挖潜增收,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以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为导向破除要素流动体制障碍。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资本、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六)提升“融湾”“融深”质量效益,打造开放融湾先行区。

1.构建“融湾”“融深”交通网络。深化“融湾”“融深”路网衔接,协同打通大湾区对外战略通道。[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打造承接“双区”产业的延伸牵引区。做大做优产业共建平台,积极拓宽产业共建领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增强“融湾”“融深”创新体系实力。深化区域协同创新,打造“双区”科技成果转化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推动体制机制贯通融通。推动各类要素自由流通,全面对接“双区”市场环境,深度对接“双区”经贸网。[市委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建设现代化深圳都市圈副中心。[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6.抓好“融湾”“融深”重点平台和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7)。大力推进产业共建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七)建设三大高质量发展平台,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1.把灯塔盆地打造成为引领河源未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提升产业集聚发展能力,提升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汇聚并用好优势资源。(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局、市乡村振兴局参加)

2.把江海联运、综合保税区、市高新区打造成为支撑河源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平台。提升产业新城功能品位,打造现代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科技新城。(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参加)

3.把高铁新城综合枢纽、江东新区打造成为带动河源未来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平台。高标准推进江东新区开发建设,高标准推进高铁新城综合枢纽建设,高标准推进中心城区规划建设。(江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加)

4.抓好三大高质量发展平台重点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8)。(江东新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参加)

(八)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推进富民兴村产业发展。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抓好生态农业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9)。大力实施农业绿色发展七大攻坚行动、现代种业“强芯”行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质量,持续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市工商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九)巩固提升生态优势,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1.筑牢全省绿色生态屏障。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筑牢江湖河水生态屏障,筑牢蓝天绿地生态屏障,筑牢森林植被生态屏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加强生态支撑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市气象局、河源海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抓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工作(《规划纲要》专栏1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全力做好“六水”文章。做好“水系”文章,做好“水运”文章,做好“水能”文章,做好“水资源”文章,做好“水产业”文章,做好“水环境”文章。[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6.系统做好“六林”和“山”文章。做好“储备林”文章,做好“经济林”文章,做好“碳汇林”文章,做好“林产品”文章,做好“森林旅游”文章,做好“林下经济”文章,做好“山”文章。[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十)深度参与“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城市更新步伐。[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县城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分类培育特色小镇,积极争取苏区老区政策。[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抓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城乡融合试点和特色小镇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1)。加快推进东源县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建设,灯塔盆地、东源县船塘镇、紫金县蓝塘镇等3个省级城乡融合试点建设和源城区创意设计小镇、和平县绿谷康养创新小镇、连平忠信商贸小镇、灯塔盆地农业科创小镇等4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连平县政府参加)

(十一)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做强做优舆论宣传。[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增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抓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2)。[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传承发展优秀文化。复兴历史文物建筑,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增强文化产业实力。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文旅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文化骨干企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十二)织密民生保障网,建设高品质幸福“心城”。

1.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市教育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抓好教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3)。[市教育局牵头,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推进健康河源建设。健全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加快中医特色发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发展。[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抓好卫生健康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4)。统筹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类别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医疗平台和全民健身领域设施建设。[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牵头,市医保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6.推动妇女儿童和青年事业发展。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全面促进青年成长发展。[市妇联、团市委牵头,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十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源。

1.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保障国家安全能力,增强国防动员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市国家安全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确保经济安全。保障粮食安全,保障能源安全,保障金融安全。[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河源供电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生物安全,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河源海事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市国家安全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武警河源支队,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5.抓好公共安全保障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纲要》专栏14)。(市公安局牵头,源城区、连平县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参加)

(十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信用河源”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市司法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发展改革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市司法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模式,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促进社会治理新模式。[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法院、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十五)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保障实现发展蓝图。

1.完善规划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2.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3.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4.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参加]

四、重大建设项目分工

各重大建设项目按照《规划纲要》附件2(《河源市“十四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明细表》)责任分工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本县(区)、本部门牵头落实的《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逐年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参加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室适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办。

(二)加强规划评估。各牵头单位要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 段,即2023年6月前,将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规划实施的终期阶段,即2025年6月前,各牵头单位要将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三)加强责任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要对各县(区)各部门“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督促各县(区)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10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