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第十批7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下称重点地区)自2020年挂牌督办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组织领导,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按照“区域全面排查治理”的要求,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基本完成了挂牌督办整治任务。2021年6月,在各地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实地评估和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了再次核查。经综合评定,源城区源南镇双下路社区、东源县仙塘镇中心市场片区、和平县热水镇、紫金县上义镇上义居委会、连平县上坪镇、江东新区临江镇临古路与圩镇街等6个重点地区已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因未提供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整治验收评估报告,不予摘牌,继续挂牌督办。摘牌的地区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督促整改核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持续深化和巩固成效,切实防止隐患反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等有关规定,综合各地火灾形势、消防工作情况和排查上报名单,经实地调研评估,市政府选定源城区东埔街道东埔村渡头小组、东源县仙塘镇木京村回迁点片区、和平县公白镇、龙川县老隆镇旺兴成批发市场片区、紫金县紫城镇建国路、连平县陂头镇新南街、江东新区临江镇高望开发区(胜利村与梧峰村交界)等7个地区,加上第十批未摘牌销案的龙川县老隆镇水贝村共8个地区,确定为市政府第十一批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和单位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21年底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细则另行印发)。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县(区)要对本地火灾隐患特点及分布进行深入研判,科学分析,参考市的做法进行挂牌督办,努力消除一批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整治方案和联系人名单请于7月1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
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赵锴,联系电话:0762-3889014,传真:0762-3889014)。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