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河源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 涛 市长
副组长:何伟良 副市长
成 员:殷乘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劲辉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农心 市教育局局长
叶金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乃兴 市公安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小可 市民政局局长
骆 超 市财政局局长
刘 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邵卫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金城 市水务局局长
梁伟光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春垒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徐学章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冯永康 市国资委主任
谢新添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志亮 市金融局党组书记
许西湖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梁杰文 市税务局局长
陈洁文 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行长
彭 刚 河源供电局总经理
张为民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林炜东 河源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邵卫根同志兼任。
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附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附 件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有关单位责任分工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1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计划申报、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
会同市财政局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财政资金分配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
负责督促、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的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小区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环境等改造工作。 |
负责督促、指导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改造,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改造、加装电梯工作。 |
2 | 市发展改革局 | 负责督促、指导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投资管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3 | 市教育局 | 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4 | 市公安局 | 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安防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5 | 市民政局 | 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助餐)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6 | 市财政局 | 负责督促、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
负责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配合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激励政策,配合做好有关税费减免工作。 |
7 | 市自然资源局 | 负责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存量土地资源整合利用,明确土地支持政策,提供不动产登记、用地及规划许可指导工作。 |
8 | 市文化广电 旅游体育局 | 负责指导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协助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改造、文化休闲设施建设改造工作;城镇老旧小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9 | 市卫生健康局 | 负责指导医疗、助残、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10 | 市水务局 | 负责协调、指导给水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11 | 市城管综合 执法局 | 负责协调、指导燃气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
12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负责协调、指导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改造,以及军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13 | 市国资委 | 负责协调、指导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
14 | 市市场监管局 | 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评估、大修、改造、更新及电梯安装工作,以及涉企收费检查工作。 |
15 | 市税务局 | 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减税降费工作。 |
16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负责组织、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移动通信设施改造工作。 |
17 | 市邮政管理局 | 负责组织、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建设改造工作。 |
18 | 人行河源市 中心支行 | 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金融融资工作。 |
19 | 河源银保监 分局 |
20 | 市金融局 |
21 | 河源供电局 | 负责组织、指导城镇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架空线规整(入地)、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供电工作。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