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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府系统2021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2 17:24:2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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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113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系统2021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19

 

河源市政府系统2021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理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2件,均为会办件;办理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115件,涉及承办单位49个。根据《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粤协办202130号)要求,我市须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交办日后的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报省主办单位。市政协提案主办单位政协提案法制委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会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领导挂案领办提案

省政协提案和市重点提案实行市领导挂案领办制度。挂案领办市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提案办理方案,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市领导挂案领办省政协提案。

1.关于支持规划建设深河特别合作区的提案 20210668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谢劲辉

挂案领办市政府分管领导:黎意勇

2.关于建设深惠城际铁路延伸至河源项目的提案 (第20210868号)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牵头单位责任领导:马国波

挂案领办市政府分管领导:庞启彪

    (二)市领导挂案领办市重点提案。

1.关于推进共享机制落地,促进“飞地经济”腾飞的提案(第20210001号)

主办单位:市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刘大荣

挂案领办市领导:刘东豪

    2.关于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系列提案(第20210020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管委会、河源银保监分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丁红都、赖小卫

    3.关于恢复耕地利用率,提高粮食供给量的提案(第20210024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邓春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赖小卫

    4.关于规范管控药店药品价格,让老百姓买放心廉价药的提案(第20210032号)

    主办单位:市医保局 

会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曾永贞

挂案领办市领导:刘东豪

    5.关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提案(第20210053号)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会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商联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谢劲辉

挂案领办市领导:黎意勇

    6.关于做强做精红色旅游的系列提案(第20210066号)

    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梁伟光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7.关于大力支持我市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发展的提案(第20210070号)

    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欧阳仕文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8.关于推进河源市中小学公办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提案(第20210075号)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陈农心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9.关于规范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系列提案(第20210080号)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会办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黄春垒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10.关于打造河源融入“双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的提案(第20210081号)

    主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会办单位: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叶金镜

挂案领办市领导:刘东豪

    11.关于大力发展乡村民宿助推河源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112号)

    主办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会办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梁伟光

挂案领办市领导:林涛、庞启彪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协提案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明确承办机构和办理人员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办法》(粤办发20184号)要求,做好建立工作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台账等工作,确保在省考评工作中取得好成绩。主办单位应会同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制所承办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办理、调研、沟通协商、督办、答复、意见反馈等情况,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二)加强沟通,提高办理效率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加强与会办单位和提案者的沟通,可采取协商、座谈或调研多种方式进行办理当面听取委员意见,争取委员理解与支持。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规定》(河府201739号)有关要求,复应实事求是,有实质内容和具体措施。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单位要重新研究办理,并在接到委员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再次答复委员。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与委员当面沟通;涉及单位较多的,由主办单位协调会办单位一同听取委员的意见。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或需市政府层面协调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问题。

    明确要求,规范办文格式各承办单位应按规范格式进行书面答复;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对提案逐条进行答复,不能答非所问。同时,要将相关提案答复、会办意见等录入广东省数字政协平台、河源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并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分别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

(四)公开结果,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提案的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应适当公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确保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市府办公室将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及时跟进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度及与委员沟通的情况,适时检查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办理工作不力或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答复的,将按有关规定会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开展督查督办。

 

附件:1.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

      3.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河府办[2021]13号附件1、2、3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