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21〕32号
市民政局:
《河源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河民〔2021〕35号)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河源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附件:河源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河源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
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我市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相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双百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百工程”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推进“双百工程”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三)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视情况由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短期集中办公,协同推进有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