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好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厘清我市承办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季度节点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内部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二、真抓实干,务求全面完成。各级各部门要以雷厉风行、久久为功的工作作风,结合我市工作全力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门本系统承担的工作亲自谋划,带头抓落实。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一线加强指导,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对需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报告。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与相关市直部门的对接,明确自身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查,按时反馈上报。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并以“四不两直”形式适时开展实地督查核查。市直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省对口部门要求,及时上报我市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反馈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邹虹宇,联系电话:3300813)。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22号).pdf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