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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河源市在谈重大外资项目县(区)首席服务官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1 11:42:59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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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2054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加强对在谈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服务,切实有效解决在谈重大外资项目在落地和筹建过程中的困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做好稳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在谈重大外资项目县(区)首席服务官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各县(区)成立在谈重大外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同志担任,成员县(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招商(投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即为具体项目的首席服务官。

二、首席服务官工作职责

首席服务官由县(区)首席服务官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代表县(区)政府(管委会)行使职责,一般实行轮岗制,为指定的在谈重大外资项目提供从签约到竣工投产全过程跟踪服务。具体为:根据投资者需求,坚持“我要办马上办”原则,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全程督办、限时办结、无偿服务的要求,为企业办理从注册、投资立项、项目环评、用地审批、规划建设、施工许可等直至投产运营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向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务信息咨询服务。

三、首席服务官服务范围

凡是在该县(区)投资的投资总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在谈大外资项目(包括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项目达到以上规模的)。

四、首席服务官服务时限

在谈重大外资项目签约直至投产运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长服务时间或调整首席服务官。

五、组织实施

(一)实行首席服务官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首席服务官应每月向首席服务官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项目问题收集办理情况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首席服务官应向投资者积极宣传县(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帮助投资者了解、用好各项政策,指导项目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政策落实。

(三)加强项目建设问题收集。首席服务官应深入项目调查研究。每月至少1—2次到项目现场调研,至少1次到项目现场办公,倾听投资者呼声,了解并收集项目建设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帮助投资者剖析原因、研究对策。

(四)大力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首席服务官应立即向首席服务官领导小组汇报。属于本级的,各相关单位应全力配合,限时办理;对因政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级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协调上级有关单位解决;对普遍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并提交首席服务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在谈重大外资项目的总体指导协调,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市级解决的问题,推动项目建设。

(五)定期召开首席服务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1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首席服务官工作情况汇报,收集汇总在谈外资大项目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方案,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六、工作纪律

首席服务官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以狠抓落实的良好作风为企业排忧解难,贴心服务项目,不增加企业负担,严禁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等违规违法行为。

七、监督问责

首席服务官工作领导小组对首席服务官进行全面监管。对工作不力、相互推诿、工作失职、违反工作纪律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组织给予调离岗位或免职。情节严重或有违法行为的移交监察部门处理。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