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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府系统2020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6 16:39:45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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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030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政府系统2020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6

 

 

河源市政府系统2020市政协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为优质高效办好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政府系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理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116件,其中重点提案11件,涉及承办单位52个。根据市政协常委会的要求,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应在政协提案法制委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办复会办单位应在2个月内提出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

领导挂案领办重点提案

重点提案实行市领导挂案领办制度挂案领办市领导要亲自研究提案办理方案,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全面融湾融深的提案(第20200007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叶志亮

挂案领办市领导:丁红都、赖小卫

(二)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系列提案(第20200008号)

主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市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人

挂案领办领导:黎意勇

(三)关于做强做优河源家政,打造河源融湾品牌的提案(第20200009号)

主办单位:市商务局

会办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黄远程

挂案领办市领导:刘东豪

(四)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第20200014号)

主办单位: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会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源城区政府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陈新华

挂案领办市领导:何伟良

(五)关于大力推进灯塔盆地高质量融湾,强力打造河源乡村振兴主引擎的提案(第20200027号)

主办单位:市灯塔盆地管委会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孔德胜

挂案领办市领导:林涛、赖小卫

(六)关于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的提案(第20200034号)

主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邵卫根

挂案领办市领导:何伟良

(七)关于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确保如期高质量脱贫的提案(第20200038号)

主办单位:市扶贫局

会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钟志坚

挂案领办市领导:赖小卫

(八)关于发挥农业保险在建立脱贫长效机制中的作用的提案(第20200053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河源银保监分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叶志亮

挂案领办市领导:赖小卫

(九)关于支持落实区块链+农产品溯源追溯暨建立河源生产标准的提案(第20200080号)

主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叶志亮、谢新添

挂案领办市领导:赖小卫、刘东豪

(十)关于补齐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短板的提案(第20200115号)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会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黄春垒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十一)关于应对疫情能力提升的提案(第20200121号)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会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主办单位责任领导:黄春垒

挂案领办市领导:庞启彪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各承办单位(具体分工见附件1、2高度重视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协提案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审定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明确承办机构和办理人员具体抓,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主办单位应会同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制订所承办提案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要建立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办理、调研、沟通协商、督办、答复、意见反馈等情况,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加强沟通,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会办单位、提案者的沟通协商,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当面听取提案者的意见,争取提案者理解与支持。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规定》(河府201739号)有关要求,对提案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办理并答复。答复应实事求是,有实质内容和具体措施。提案者对办理意见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接到反馈意见后及时与提案者见面沟通,重新研究办理,并于2个月内再次答复提案者。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与提案者当面沟通;涉及单位较多的,由主办单位协调会办单位一同听取提案者意见。对于办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或需市政府层面协调问题,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认真研究对策,努力解决问题。

明确要求,规范办文格式各承办单位按规范格式进行书面答复;提案答复针对性,对提案的意见建议进行逐条回应,重点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解决及相关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回复。一时难以解决或采纳的,应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实际困难等,作出解释。同时,要将相关提案答复、会办意见等录入河源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并将《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分别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及市府办公室(综合四科)。

(四)公开结果,主动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提案的办理复文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应适当公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确保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办,确保办理质量。市府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及时跟进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度及与提案者沟通的情况,适时检查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办理工作不力或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答复的,将按有关规定会同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开展督查督办。

 

附件:1.市政协七届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政协七届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

3.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河府办[2020]30号附件1、2 、3 政协河源市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xlsx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