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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16:20:45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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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027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林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于城市居民身心健康,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授牌的城市,是全国褒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和知名品牌之一。为推进河源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市现代林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森”),结合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成为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和建设“生态河源、现代河源”总目标,实施“森林进城、森林围城”战略,全面开展创森工作,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的意义

实施创森工作,将显著增强河源的知名度和生态承载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补足生态林业建设短板,促进森林资源扩容提质增效,有效推进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生态河源、现代河源”的建设

二、创森范围总体目标

(一)创森范围

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江东新区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快我市城市森林建设工作。2018、2019年筹备创森工作,2020年启动创森工作,力争2022年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207

成立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创森”办),具体负责创森日常工作;市“创森”办工作人员成员单位中抽调。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对照评价指标,结合实际分析创森现状、条件,形成指标分析报告。创森办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东省河源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单位中标编制单位开展森林城市现状调查,编制《广东省河源市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报告》。编制《广东省河源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完成《广东省河源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评审《广东省河源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政府审议。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7—20219月)

1.20207创森起草《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并征求意见

2.20207月底前,召开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全市动员大会,制订印发《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落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全面启动创森工作。

3.20207前,市创森组织到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地区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创森”工作氛围。

4.20207—2021年9月,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按照《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实施城市森林重点工程,建设城乡绿化精品工程,着力增加绿化总量,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面达标。

5.创森办组织相关人员出席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制作展示河源城市森林建设成就专题资料,收集整理相关创森材料等。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110月—20229月)

1.组织自评和模拟考核202110月—20223月,市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照创森考核指标的要求进行自评自查,对存在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对创森工作进行模拟考核,召开全市模拟考核情况分析会,通报模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限期整改。

2.申请考核验收20224月—6月,市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完成创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完善全部档案资料。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局有关领导同志、专家到我市进行创森工作调研,发现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供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3.迎接创森考核验收20227月—9月,市创森办组织各责任单位,制定我市迎接创森考核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考核评审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档案资料,确定检查线路和现场简介,准备申报材料,迎接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的考核评审。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森氛围,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市容市貌。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10月—2028年9月)

总结创森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复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一名领导挂帅、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笔专项经费的工作推动机制,定期召开创森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联系挂钩包干负责制,在全市建立起上下联动、沟通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市直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和分工,做好创森相关工作。

(二)宣传推动到位加强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精心策划宣传专题,做好舆论、政策、典型和成果宣传,引导全市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森工作,确保绿化用地、创森资金、规划方案、苗木培育、技术指导等各类创森要素有效落实,加快推动工作开展。

(三)资金落实到位创森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各责任单位对照《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工作方案》《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中所涉及建设任务产生的项目实施经费另行解决。

(四)督查评估到位健全责任约束、督查评估机制,围绕创森任务指标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内容,并强化跟踪检查、督促指导,对创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按季度进行督查通报、一年召开一次点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河府办[2020]27号  附件1 河源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任务分解表.xlsx

  河府办[2020]27号  附件2: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术语和定义.doc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