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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0 09:35:16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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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2014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0          

 


河源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广东省发展战略安排,为有序推进市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以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线,健全教育体制机制,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把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的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发挥教育先行应有的作用。

二、实施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是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河源教育体制改革创新的全方位、全领域和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党对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河源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体现教育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不断使教育同河源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聚焦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教育难题,以创新思维、举措和办法推动难题得到系统解决,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教育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服务导向。服务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要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注重与产业发展、社会需求紧密衔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厚植人才优势,培养创新动力。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坚持统筹推进。教育改革是一项社会性、系统性工程。统筹做好促进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率先突破、先易后难原则,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规律,借鉴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我市教育发展水平。

三、总体目标

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协调发展,教育资源供给更加优质、更加公平,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紧紧围绕教育强市目标,争取用5到8年时间进入粤东西北地区领先行列。

——教育管理体制更加完善。通过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构建边界清晰、权责匹配、和谐联动的现代教育治理共同体,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有序参与、各方合力推进的教育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更加健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级各类教育实现纵向衔接、横向贯通。“三全育人”功能有机融合,“五育并举”综合改革持续深入,校外教育基地创新发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教育发展更加均衡。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优质均衡现代化发展,优质师资和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校际互动、区域连通、城乡共享。

——教育改革成效更加明显。各类教育主体各尽其责、协同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协同化集团化办学、教育信息化等改革实践成效明显。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现代职教体系、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能力显著提升。

四、主要改革任务与措施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领导管理机制。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强化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理顺市、县、镇三级政府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权责匹配、和谐联动的现代教育治理共同体。研究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调整教师编制的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管理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 “县管校聘”改革,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提升学校自主管理效能。调整优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创新交流合作模式。建立以校为本、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搭建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到2021年,培育和评选10所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校”,以点带面整体性推进区域教学改革。强化乡镇薄弱学校教学质量攻坚,全面提高学困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推动教育高层次人才培训体系互动融合,加强与大湾区教育行政管理合作,持续开展河源教师到深圳跟岗学习、挂职研修和深圳名师到河源开展“送教上门”“三区”支教、校长论坛、名师讲坛、高考备考指导等活动,创新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学习交流合作模式。在大湾区缔结更多的“姊妹学校”“姊妹园”,争取形成合作办学特色项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优化农村学校管理。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城乡一体、服务均等、保障公平、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的标准要求。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提质工程,强化农村控辍保学工作。优化农村学校师资配置,依法保障长期在农村学校从教的教师权利与福利待遇。强化县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乡镇中小学管理体系,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对面上学校的管理、指导,捆绑考核评价中心小学和教学点教学质量。探索实施“学生不走、教师走教”的“流动学校”试点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

4.构建多元教育评价体系。突出素质教育,完善指标体系,引入社会评价,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治校办学的重点,作为绩效评价的首要指标。主动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不断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改革,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建设教学质量监测系统,制定教学质量综合监测和评价体系,引进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应用方面的专业人才,实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精准质量评价,以科学的质量评价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绩效收入分配办法。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实现职称评定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实施五年一周期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统筹面向学校的监督、指导、检查、评估、评比、评价活动,切实为中小学减负,对学校进行持续性、科学性评价,不再单纯以升学率等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深化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5.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依法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为抓手,规范民办教育专项核评工作。指导各县区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进一步完善招生制度。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提高民办教育发展水平。完善部门联动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推进多校协同集团化办学。加强与大湾区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探索组建跨区域联合体。建立大湾区名校与本市学校对接合作机制,积极引入我市设立校区、教学点,创建一批高水平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加快建成一批“教育国际化试点校”。以提升学校内涵为核心,以“创建特色品牌,打造优质名校”为目标,探索普通高中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创建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高中,探索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着力打造1-2所教育质量领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卓越高中。推进以区域组团、同学段(或同特色)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组建横向连通和纵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推动组团(联盟)学校实现资源共享、质量同进,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建设河源教育城(江东新区)、河源·巴伐利亚庄园大湾区国际教育城,推进教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健全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双元”育人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大中高职衔接力度,通过设立专业学院、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等方式,搭建中高职教育互补、共享、融合发展“立交桥”,满足高职扩招需求。以“扩容提质”为重点,采取撤并、合作、托管等多种形式,优化中职学校布局,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探索市属中职学校与县属中职学校联动发展机制,筹设河源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打造1-2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名校。推动龙川县、紫金县、和平县和东源县四个50万以上人口大县加大辖区内中职学校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人口规模较小的县属中职学校办成市属优质中职学校的分校。围绕“大湾区、新职教”建设主轴,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争取与大湾区建立人才就业合作机制,根据大湾区以及本地企业用人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实施粤菜师傅(河源客家菜)人才培养计划,力争每年培训500人以上,并推荐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8.创新校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模式。搭建港澳青年在河源交流学习平台,推动青少年交往交流、交心交融。加快推进河源市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创新青少年宫、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校外教育基地办学模式,健全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综合实践课程体系。创新开展“粤港澳师生研学旅行”“青少年回乡寻根之旅”“饮水思源及红色教育之学生夏令营”“同根同心--香港初中及高小学生内地交流计划系列团”等国民教育联合开办活动,提升三地文化认知度和交融度,增强港澳青少年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组织河源师生到大湾区开展研学旅游活动,鼓励学生参与夏、冬令营和文化交流出访活动,拓展国际视野。强化与大湾区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交流,以“1+1+N”的模式,建立一个师资库,创建一批传承学校,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优秀文化传承的城际交流合作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深化教育资源供给体制改革

9.推进学前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调整优化办园结构为重点,加强顶层政策设计,创新办园体制,高标准办好学前教育。出台《河源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市中心城区新(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四同步”实施方案》,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系,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推进和规范购买民办园普惠性服务工作,建立普惠性幼儿园提质晋级、退出和补充机制。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以上,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占比达80%以上。各县区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建立健全幼师培训体系,提高幼师持证上岗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推进义务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系统、科学做好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城市结构、人口政策新变化、学区教育管理体系科学布点,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教育机构“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政策,建立义务教育学位供给长效机制和优质学位管理体系,有效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大建学校、建好学校”工程,到2021年,市、县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0所,新增学位3万个。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三年规划,2020年底完成新增寄宿制3.5万个学位的任务。优化教育资源要素供给,从教师、装备、专业培训、指导服务等方面做出制度性安排,形成系统性政策支持,同时抓好学校办学规范专项督查,大力推动学校改革,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到2021年,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科学配置,教育服务城市、引领城市发展的功能明显提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教育信息化改革

11.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行动计划。把基础教育信息化作为重点领域,调动全市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大力提升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完善教育信息化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和新高考等平台的建设,启动“教育带宽网络提速工程”,建成10G主干宽带网络,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网络学习“人人通”工程。鼓励县区教育局利用河源市教育信息化平台(河教云),整合、汇聚区域特色资源和校本资源。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促进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变革,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扎实推进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推动5G技术进校园,并以此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信息化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深化人才培养制度改革

12.完善教师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分层、分类和分岗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扎实做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工作,重点做好“国培计划”“省级骨干教师”等项目培训。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成绩显著”为目标,深入实施“强师工程”“青年名师学堂”培养工程、“种子教师”和“三名工作室”主持人跟岗培训等项目。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三名工程”主持人岗位津贴。根据“六个要”标准,把提升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的素质和水平摆在学校师资建设重要位置。引进培养一批在市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拔尖教育人才,力争三年内培养100名本土优秀校长、100名首席教师、100名河源青年名师。提高教师准入门槛,县城以上中小学校新进教师达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鼓励农村教师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全面提升教师学历水平。2021年,全市幼儿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80%以上,小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70%以上,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8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达10%以上。开展河源市“首席教师”评选工作,落实“首席教师”工作津贴。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按规定配备专职教研员。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发挥高校在教育体系的引领作用,2020年,建成1所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县区各建成1所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师大河源校区建设开始招生。依托河源广师大、河源广工大协同创新研究院和深圳大学湾区河源研究院,在我市建设研究生培养基地,培养在职研究生,提升河源教育高层次人才的比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探索高中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与广州、深圳教研机构联系,探索建立定期融入深圳、广州导师、教研员、专家等的教科研活动制度。主动对标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区,认真提炼、借鉴、复制、推广先进教科研模式。适应新高考要求,探索“选课走班”教学模式,研究解决适应“选课走班”教学模式下的学科教师配备以及场室、硬件设施不足等问题。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选课、编课软件系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推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改革。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加大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改革力度,建立完善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美育工作机制。推动校外教育健康发展,建设市级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河源市青少年宫,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为青少年提供完善的校外教育活动场所。出台《河源市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提升实施方案》,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放配置的政策体系,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青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公益设施的作用,形成课程、文化、活动、实践、管理、协同育人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市妇联、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深化校长管理制度改革

15.健全校长队伍建设体系。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储备库,进一步研究校长准入制度,遴选治校有方、学术有专攻、富有教育情怀的校长担任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引领更多的校长专业成长。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和有利于教育家办学的政策导向、激励机制。加强校长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校长队伍政治素养。实施“优秀校长”培养工程,增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校长人才储备。积极开展年度“校长论坛”等校长培训工作,提升校长队伍专业素养。健全校长考评体系,实行校长任期目标制,正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教育领导体制,县区政府要落实发展教育主体责任,积极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举措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破解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配套政策

充分发挥中共河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工作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重大政策的研究,完善配套政策,统筹解决全市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重要职能作用,各级党组织、发改、财政、人社、编办、文化旅游体育、民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推动教育改革,细化、完善和创新相应的配套改革政策制度,为全市教育改革提供必要的支撑和服务。

(三)加大教育投入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教育投入责任,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领域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倾斜。

(四)强化考核督导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定期跟踪检查,合力完成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本方案实施情况列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的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

(五)营造舆论氛围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和综合宣传力度,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让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改革发展新进展、新成效,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增强人民群众对河源教育的信任感,为本实施方案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