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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09:30:3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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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明电〔201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好落实,确保重点工作不漏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开。市府办公室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930

河源市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事项

具体任务

牵头及责任单位

一、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认真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河府办〔20191号),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至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市府直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市审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市金融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

市扶贫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或“信用河源”网站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三)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优化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市府直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推动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任务。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市府办公室、市政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及早部署地级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改造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建设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加快推进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向政府公报编辑部门报送制度,由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问答知识库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配合

五、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要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相关基础工作

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本要点的主要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县区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市府直属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