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19〕47号
江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指导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分解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定期分析和协调解决项目筹备及建设运营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措施。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何伟良 副市长
副组长:何志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管思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秦卫民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尚策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良海 市司法局局长
骆 超 市财政局局长
刘 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智敏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邵卫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国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永康 市国资委主任
陈新华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富城 市林业局局长
谭昌友 河源供电局局长
孙宇红 江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组共4个专责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时召集工作小组下属各工作组召开项目进展情况对接会,负责项目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工作、项目总协调工作。
2.组成人员。
组 长:何志锋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可研、核准等各项工作;项目用地规划调整、选址论证、规模论证、外观设计、电力接入送出系统设计、水资源论证、土规、规划设计;建设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施工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设备安装、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包括对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垃圾处理的数量和质量、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监测、发电并网等。
2.组成人员。
组 长:秦卫民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三)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特许经营权谈判回购工作。
2.组成人员。
组 长:陈新华
成 员: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四)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可研、核准等各项工作。项目用地规划调整、选址论证、规模论证、土规、规划设计;项目环评;项目施工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包括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数量和质量、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监测等。
2.组成人员。
组长:邵卫根
成员: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