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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4 20:35:35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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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19〕47号

 

江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和指导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分解和督促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及其责任,定期分析和协调解决项目筹备及建设运营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措施。

二、组成人员

  长:何伟良   副市长

副组长:何志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管思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秦卫民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尚策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良海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智敏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邵卫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国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永康   市国资委主任

陈新华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富城   市林业局局长

谭昌友   河源供电局局长

孙宇红   江东新区管委会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组共4个专责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时召集工作小组下属各工作组召开项目进展情况对接会,负责项目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工作、项目总协调工作。

2.组成人员。

  长:何志锋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可研、核准等各项工作;项目用地规划调整、选址论证、规模论证、外观设计、电力接入送出系统设计、水资源论证、土规、规划设计;建设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项目施工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设备安装、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包括对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垃圾处理的数量和质量、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监测、发电并网等。

2.组成人员。

  长:秦卫民

  员: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河源供电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三)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特许经营权谈判回购工作。

2.组成人员。

  长:陈新华

  员: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七寨生活垃圾填埋场回购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四)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组

1.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可研、核准等各项工作。项目用地规划调整、选址论证、规模论证、土规、规划设计;项目环评;项目施工后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项目运营后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包括对建筑垃圾处理的数量和质量、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监测等。

2.组成人员。

组长:邵卫根

成员: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江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

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该局1名分管领导兼任。

此项工作结束后,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