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函〔2015〕24号
源城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深河产业城A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深河产业城A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深河产业城A区未征用土地[约0.88平方公里,即原市高新区四期征地红线(洪洞水库以北,含扩征范围)内约0.8平方公里未征土地以及双下村、墩头村生产生活留用地约0.08平方公里未征土地]的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结合《市高新区四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方案》(河府〔2011〕64号)和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将市高新区四期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专责小组调整为深河产业城A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其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春森(副市长)
副组长:罗小聪(源城区委书记)、李衍楠(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邝伟毅(市政府副秘书长)、肖朋添(市政府副秘书长)、何伟良(源城区区长)、杨利华(市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黄飞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反贪局局长)、黄庆源(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游权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伟岳(市房屋征收办主任)、李茂辉(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冯永康(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赖昌彬(源城区副区长、源城公安分局局长)、邱瑞勇(源城区政协副主席、区政府党组成员)、袁瑞林(源城区源南镇委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方案,决定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执行政策情况及工作进度。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1次例会。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时,视实际需要,邀请市纪委领导参会。
(二)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土地房屋征收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何伟良
常务副总指挥:杨利华、邱瑞勇、李茂辉
副总指挥:冯永康、赖昌彬、袁瑞林、江伟良(源南镇镇长)、蔡东艺(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张伟岳、李扬青(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市规监大队大队长)、杨港(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高新区纪检组组长)、朱文东(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黄海平(市高新区总工程师)。
成 员:张兆辉(市纪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黄汝祯(市房屋征收办副主任)、钟志青(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肖建新(源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阮蔼宜(源城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张峥嵘(源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反贪局局长)、李吾瑞(源城区农业局局长)、李小艺(源城区司法局局长)、俞演洪(源城区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张献东(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科长)、杨伟光(源南镇副书记)、陈雪强(源南镇常务副镇长)、揭少灵(源南镇副镇长)、刘文星(源南镇委委员)、肖志成(源南镇委委员)、何雪喜(源南镇墩头村书记、主任)、刘伟欢(源南镇双下村书记、主任)、黄国雄(源城良种场场长)
指挥部下设11个业务组(室):
1.办公室。
主 任:邱瑞勇、李茂辉
成 员:殷文科(源城区卫生计生局纪检组组长)、源南镇干部1名、吴嘉君(市高新区管委会副科长)、魏颖(源城区机关事务局)
职 责:负责项目征收安置的日常事务工作,调配各业务工作组人员,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研究各项具体工作等。
2.思想教育工作组。
(1)双下小组。
组 长:袁瑞林
副组长:陈雪强、肖志成、刘伟欢
成 员:源南镇干部1名、双下村两委干部
(2)墩头小组。
组 长:江伟良
副组长:揭少灵、刘文星、何雪喜
成 员:源南镇干部1名、墩头村两委干部
职 责:宣传国家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法规,解释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法规、补偿标准、群众生产生活出路安排等问题;与群众充分协商,做好思想工作,协调征地业务组、房屋征收业务组查丈土地、房屋、清点果木并签订土地房屋征收协议等。
3.土地果木组。
组 长:游权富、邹远波(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肖建新、俞演洪、邓宏桂(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副科长)、源南镇1名党政副职领导
成 员:朱润强(源城国土资源分局用地股长)、欧洪威(源南国土资源所)、蔡建标(源南国土资源所)、李燕雄(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朱志军(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邱国辉(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黄卫军(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丘东波(源城区机关事务局)、源南镇干部1人、刘建伟(双下村副主任)、何礼华(墩头村委员)、黄伟广(双下村干部)
职 责:负责国家土地政策宣传,土地的现场丈量登记、核查、地类确认、果园界址标记工作等。
4.房屋征收业务组。
组 长:张伟岳、黄汝祯
副组长:刘文礼(市房屋征收办业务科科长)、贺东衡(市房屋征收办业务科副科长)、张献东、源南镇1名党政副职领导
成 员:赵宇(市房屋征收办)、李科(市房屋征收办)、钟伟任(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黄小勇(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李志平(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周勇辉(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源南镇干部1人、刘伯友(双下村支部副书记)、何金城(墩头村委会副主任)
职 责:负责房屋征收政策宣传,房屋、附属物、公共设施等的核实、丈量、登记、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工作等。
5.迁坟安置业务组。
组 长:江伟良、邱永良(源南镇委委员)
副组长:陈俊峰(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副科长)
成 员:源南镇干部1名、宋德智(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双下村干部1名、墩头村干部1名、临时聘请迁坟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负责政策宣传,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调查摸底、现场登记编号、办理补偿手续、迁移和安置工作等。
6.建筑物类别界定组。
组 长:黄庆源、蔡东艺
副组长:陈世锋(市高新区住建分局局长)、许演生(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揭少灵、邓宏桂
成 员:骆伟明(源南规划所所长)、源南规划所干部1名、市国土资源局干部2名、黄伟光(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杨涛(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
职 责:对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性质进行认定等。
7.司法调解组。
组 长:李小艺(源城区司法局局长)、邱日明(源城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副组长:源南镇分管司法调解的党政副职领导
成 员:源南镇司法干部1名、源城区林业局干部1名、源城区农业局干部1名、郑可盛(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黄进添(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朱文政(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墩头村、双下村干部各1名
职 责:负责政策宣传,各类争议纠纷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等。
8.纪律监督组。
组 长:杨港、张兆辉
副组长:阮蔼宜、廖任华(市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科科长)
成 员:曾学理(源南镇委纪委书记)、源城区纪委干部1名、欧阳东(市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审计科)
职 责:督查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督查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本人及其亲属配合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查处党员干部暗中操纵、参与“三违四抢”、阻挠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参与研究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等。
9.维稳组。
组 长:赖昌彬、袁瑞林
副组长:江伟良、源城区公安分局副职领导1名
成 员:杨伟光、陈雪强、刘文星、源城土管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城南派出所所长、何雪喜、刘伟欢
职 责:负责防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做好预防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等。
10.安置点建设组。
组 长:黄海平
副组长:陈世锋、邬晓锋(市高新区管委会工程科负责人)
成 员:市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分局、工程科、用地科各1人
职 责:负责安置点的用地规划设计和基础建设工作等。
11.财务和后勤组。
组 长:冯永康
成 员:唐 丰(市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财政局局长)、杨 波(市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罗志锋(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副科长)、钟上德(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晓玲(市高新区管委会用地科)、市房屋征收办和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各1名财务人员。
职 责:负责审核监督房屋征收资金支付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负责各小组的车辆调配、茶水供给、工具购置、出勤统计、发放外勤午餐补助以及根据工作需要时组织人员现场拍照、录像工作等。
外勤及午餐补助每人按80元/天计。
二、工作分工
根据河府〔2011〕64号文的有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深河产业城A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由源城区政府负总责;市高新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承担业主单位的相应职责,会同源城区政府做好征收安置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的统筹协调、沟通衔接,负责筹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和农民安置用地及其配套的市政建设,并做好各方面协调和后勤工作等;抽调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助源城区推进此项工作。
具体分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工作;市房屋征收办负责房屋征收安置工作;源城区政府(包括源南镇政府及双下、墩头村委会)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中的群众思想教育及配合征、拆、迁坟、安置工作;源南镇政府负责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使用的监督;双下、墩头村负责村集体留用地的经营与开发;源城区社保局负责失地农民参保工作。
三、政策依据
此次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府〔2011〕64号文规定的补偿标准,以及房屋征收的区域性房地产评估价格并参照市区附近近期土地房屋征收安置项目的补偿标准执行。超出补偿标准部分报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工作经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农民生产生活出路安排等事项按照河府〔2011〕64号文执行,超出部分报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四、时间要求
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抓紧推进土地房屋征收工作。2015年5月25日前后,土地房屋征收现场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进场开展工作;2015年6月10日前后,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图、地类核查、区域性房地产评估、征地预存款等前期工作,其中区域性房地产评估工作由市房屋征收办负责;2015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该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2015年10月31前全面完成该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2015年7月底前,实现工程队进场实施部分土地平整。
五、有关措施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落实。源城区政府组织精干队伍,包片包户做好被征地拆迁群众思想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迅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规和用地指标的报批及补充耕地指标落实工作;房屋征收办组织好征收房屋区域性房地产评估;市高新区管委会做好资金筹措等工作,并充分发挥业主单位的作用,全力配合源城区和市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源城区土地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土地监管力度,杜绝“三违四抢”的行为。
(二)为充分调动源城区以及源南镇、双下村、墩头村参与和配合此次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更好地控制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成本,除按规定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外,对源城区以及源南镇、双下村、墩头村同意予以适当资金奖励,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奖励措施,由市高新区管委会经商洽源城区政府后拟订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