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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08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12 11:31:3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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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5〕34号



市林业局:

  现就九三学社河源市基层委员会、范志君、杨碧瑜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河源生态系统碳汇优势,助力碳中和的提案(第20250086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林业碳汇资源开发工作,着重推进碳普惠项目交易,畅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路径,推动我市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生态发展优势。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市县镇村碳普惠制联动合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领导小组,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政策互动。多次召开碳普惠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碳普惠工作,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河源市碳普惠制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探索“生态+”“林业+”“碳汇+”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二是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宣传。印发《河源市碳普惠项目申报工作指引(试行)》,为县(区)开展碳普惠试点工作提供职责清晰、标准明确、操作有序的指引,推动我市林业碳汇碳普惠工作规范开展。多次举办碳普惠项目开发申报培训,加强宣传力度及技术帮扶指导。

  三是积极开展林业碳汇碳普惠工作试点。2023年以来,我市通过省级备案23个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约10.7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连平县17个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通过碳交易实现经济价值约229.11万元,为村集体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进一步拓宽“两山”转化路径。

    四是积极研究测算我市林业碳汇开发潜力。通过深入研究政策,梳理我市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5年修订版)》申报要求的村集体,开展我市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开发潜力分析研究,测算出我市不同区域的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指导县(区)精准推动符合申报要求的村集体开发林业碳汇碳普惠项目。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钟小玉,388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