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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四次会议第202500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12 11:19:01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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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5〕62号



致公党河源市总支部,颜彩玲、熊衍可、孙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工业固废动态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面广量大,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大宗工业固废(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脱硫石膏)、工业污泥、其它废物等。诚如委员所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动态管理,建立监管体系,规范处置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于推动我市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过程环境监管,大力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

  目前,按照法律法规,我国尚未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列入到危险废物同等级的管理要求。但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求,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监管要求。

  (一)明确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产废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人,加强岗位人员培训,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做到内部管理严格、转移处置规范、管理台账清晰。

  (二)加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我市产废单位每年3月31日前需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度申报登记。同时还鼓励产废单位在省平台启用电子台账,填报产生量、出入库台账等信息。通过督促指导产废单位固体废物动态申报,基本掌握了产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推动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施全过程监管。

  (三)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产废单位跨省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接收地同意手续。未经批准或未完成备案的,不得转移。我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督促指导产废单位办理跨省转移手续,及时掌握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跨省转移案件。

    二、依托省级产业平台,推动我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动我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河源市康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与广业资环公司达成初步战略合作意向,拟依托其在废弃物全链条回收循环利用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技术实力,一是筹划将我市废弃物回收网络并入省级线上互联网管控平台;二是共建以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为核心的“点站场”三级回收网络;三是谋划终端资源化利用项目。

  按照省国资委的工作部署,广业资环公司正在搭建“广东省全链条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平台”,致力于成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的“链主”,以全省“一张网”的整体谋划,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小产业”汇聚成“大产业”。主要做法是:一是构建省级线上互联网管控平台;二是搭建线下回收网络体系;三是打造终端资源化利用高质量产业集群。

  三、强化政策与资金支持,助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化

  (一)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我市财政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做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资金保障,同时各市直部门积极向上级申请资金,用好用活国家、省相关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加大专项资金申报2019年以来,组织1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企业申报省级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400万,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项目。积极培育天宏科技等项目入库,重点支持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固废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应用。二是申请国债资金支持。我市在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时优先考虑回收循环利用项目。2025年3月将河源市紫金县瑞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除项目上报省发改委。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申请国债资金750万元,目前已通过国家初审。

  (二)加大政策扶持支持。我市密切跟踪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财税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向,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财政激励措施。2022年11月我市印发了《河源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财规〔2022〕1号),提出采用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具体包括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园区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评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示范企业单位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获得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资助,节水型标杆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节水型园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等。

  (三)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绿色金融等方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四、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章立制完善工作程序。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市出台了《河源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处置流程、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形成以“防”为主,“打、治”结合的工作局面,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开展专项行动,持续整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开始,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连续四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强化源头防控、加强巡查排查、强化专项监管执法、落实长效机制和警示宣传等有力措施,深入整治违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行为。同时,设立工作专班对全市非法倾倒易发区域开展明察暗访,排查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线索并开展整治,确保持续有力推进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生态环境“两法衔接”。我市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连续五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台实施《河源市生态环境部门 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及联合现场督导等方式有效推进案件办理工作,打击了一批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了我市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发态势。探索采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处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办理6宗涉固体废物生态损害赔偿案件。

  五、探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参与意识

  (一)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围绕“1+3”产业布局,全产业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出台《河源市“十四五”工业领域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实施和提质增效,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绿色工业园区1家。近三年累计完成18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出方案1863个,减少固废产生量1352.3吨、危废产生量12.4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57%,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4.85%,阶段性指标全面达成。积极推进“无废细胞”示范建设,引导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参与固体废物协同治理,全市建成第一批“无废细胞”56个,“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共建共治共享“无废城市”的格局基本形成。

  (二)鼓励技术研发,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渠道。近几年来,我市大力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尾矿综合利用方式研究,扩展尾矿综合利用途径,提高尾矿综合利用率。目前,已有多家采矿企业实施了尾矿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尾矿生产骨料、机制砂石等产品,有效提高了尾矿的综合利用率。

  (三)加大普法宣讲力度,提升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我市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普法宣传活动,到基层政府开展普法宣传,到企业进行普法或座谈,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意识,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此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切实加强对固体废物环保知识的普及和风险提示引导,对非法转移丢弃固废违法行为和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醒震慑生态环境违法苗头,形成打击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提高了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认识和参与度。

  下一步我市将借鉴外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在管理、技术、政策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助力循环经济产业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搭建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产生到处置及资源共享的全链条动态监管机制;二是引导国有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主动参与我市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争取深化与省属企业及周边地市龙头环保企业的战略合作,通过引入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加快构建我市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持续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全民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无废细胞”建设,充分发挥“无废细胞”的引导作用,不断深化共建、共治、共享的“无废城市”建设文化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婷婷,3883720,189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