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河卫健案函〔2024〕22号
何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源市儿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总量少、学历低问题,是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动包括儿科人才在内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儿科人才引进方面: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河源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的若干措施》《河源市高层次人才计划》等医疗卫生人才引育政策,明确了包括儿科人才在内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育奖补激励政策,吸引了一批优秀医疗卫生人才。2023年11月,市卫生健康局开展2023年度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评定,共评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11名,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将研究生层次儿科学专业纳入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将本科层次儿科学专业纳入县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可采取直接面试或业务考核的方式招聘儿科人才,简化了儿科人才引进程序。
在儿科人才培养方面:我市积极统筹现有资金,保障包括儿科医护人员在内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各项经费。2023年,市财政共下达970.99万元用于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其中,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655.46万元、全科医生培训经费345.53万元。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正积极申报儿科专业基地,努力为我市儿科专业人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创造更好条件。
在儿科人才服务方面:2023年4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源市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市领导同志每人服务联系高层次人才4名,市卫生健康局班子成员每人至少服务联系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3名,建立起了服务联系人才的“直通车”制度,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各医疗机构积极在编制保障、岗位聘用、薪酬制度、激励措施以及保障人才子女入学、解决人才后顾之忧等方面下功夫,让一大批优秀人才安心留在河源工作。
在儿科建设发展方面:2024年5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河源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鼓励公立医院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进一步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2021年以来,市医保局大力推进DIP付费改革,支持儿科发展及儿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完善了包括儿科在内的住院病种、手术操作分值库,建立7岁及以下病种辅助目录及儿科患者比例加成系数,在病种主目录基础上,综合考虑儿科患者个体差异,支持儿科收治各病种患者。对费用偏差率大于2.5倍的儿科病例,纳入年终专家评审范畴,由专家组评议后校正有关病例的分值,定点医疗机构可按千分之五的比例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按特殊病例计算分值,以此鼓励儿科收治疑难杂症,开展医疗技术创新。
受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等客观因素影响,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特别是儿科人才队伍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聚焦我市儿科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困难问题,着力在人才“引、育、用、留”全方位下功夫,不断扩大儿科人才总量,提升儿科人才质量。
一是加大儿科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河源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更新,将本科层次儿科学专业纳入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让市直公立医院能够采取直接面试或业务考核的方式招聘儿科人才,进一步简化儿科人才引进程序。
二是加强本土儿科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儿科专业基地。加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儿科相关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转岗为儿科医师,加大转岗培训力度,使其系统掌握儿科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中医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以师承方式培养中医儿科人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配备。
三是强化儿科人才薪酬激励。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导公立医院优化内部分配制度,充分考虑儿科医务人员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推动综合性医院儿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青辉,338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