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函〔2024〕48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0129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现就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40129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指导集聚区规范开展规划环评,系统推进集聚区高质量发展。一是多次组织园区、集聚区环保负责同志线上参加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规划环评业务培训,提升园区对规划环评相关的政策、规划和指导文件的认识。二是全过程、全方位指导东源县依托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蓝口镇片区)开展规划环评,想方设法解决规划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规划环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组织召开《东源县依托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蓝口镇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优化布局,加强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推进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确保园区环境保护和可
持续发展。
二、扎实开展硅产业项目环评审批,持续推进集聚区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加大“放”、强化“管”、优化“服”的力度,在硅产业项目环评审批中落实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下放审批权限和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便利措施,做到环评审批即报即受理,实现审批提速、服务提效。为重点硅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跟踪指导服务,想方设法疏通堵点,快马加鞭推动项目落地。二是持续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不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的硅产业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为我市硅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集聚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服务,执法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聚焦集聚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系列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工作,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督促园区内重点企业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日常监管工程中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时及早防范化解涉稳风险。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管理,运用柔性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集聚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运用执法服务集聚区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推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河源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于2021年8月1日实施以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宣传及“三线一单”实施应用,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引领,指导科学编制集聚区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布局,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拟建项目提出禁止或限制要求,切实加强对硅产业发展的指导,助推我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祎,388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