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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13 11:16:3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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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3〕26号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关心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妇联等单位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加大力度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与干预工作,关心关注后疫情时代儿童的心理需求,多措并举联动多部门、学校、社区、家长以及儿童保护的力量,营造和维护促进儿童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措施:

       一、积极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2020年12月我市16部门联合印发了《河源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卫健〔2020〕85号),将包括青少年等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河源与健康河源建设。2023年我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开展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案事件专项行动,并将其列入全市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和全市“三大专项”行动工作之一,全力为未成年人创建更加安全的成长环境。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市研究制定了《河源市加强未成年人安全防护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防护专项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召开全市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线上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心理危机干预热线的作用,充分协调公安、医疗卫生、共青团、妇联等部门,主动加强家校沟通,并借助专业团队,加强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加强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督查。

       (二)健全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强化服务力量。

       市和各县区均成立了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人员由精神科专业医师、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基层精防医生为主以及经过心理疏导干预专业培训的其它专业医护人员组成。其中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44人,各县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135人,负责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培训及演练,已连续举办了5期心理干预队伍培训班。8月31日,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精神卫生中心举办了2023年河源市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共培训170人。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全市共有519名心理咨询师,其中专职心理咨询师127人,兼职心理咨询师392人,全市专职心理教师97人,兼职心理教师3937人,均已参与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关爱帮教活动,推动建立起学校、家庭、医院、心理机构、社区等组织的“危机干预网络”。为进一步解决心理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制定《高风险青少年心理评估与社会调查服务指引》,指导各县区按需与第三方专业心理干预机构签订定向服务,针对高危青少年,指派相应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同时,依托专门学校探索共建共治新模式。

       (三)开设了心理门诊和心理咨询电话

       全市设有17家可提供精神(心理)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市和各县区精防机构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开设心理门诊(或精神科),市、各县区精防机构均开通了心理咨询专线电话,接受心理干预治疗和心理咨询。市级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0762-3610866,并设心灵之窗信箱服务(hysxljkfwzx@126.com)。

       二、加强心理健康环境建设

       (一)设立河源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河源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成立,设有心理咨询与治疗室、心理测评室、心理康复室等,配备心理CT、压力分析仪、VR心理治疗仪、经颅磁等高端设备设施,配备多名专职心理治疗师,提供心理体检、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心理团辅、心理共建、心理健康知识培训等服务,并指导各县区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市教育部门成立了河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切实加强了对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各学校也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要求成立了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教育中心。

       (二)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市教育部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印发《河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河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等文件,明确了心理课程各年级的教育目标及课程实施办法,要求各中小学学校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并列入课程表,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以活动为主,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情境设计、问题辨析、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融知识性、趣味性、参与性和操作性为一体。同时,要求各学校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化,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学校心理辅导课要建立定期跟进的研讨机制,有开课记录,并有对心理辅导课的效果评价以及改进措施,以全面提高心理辅导课的质量。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1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

       (三)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

       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已全部建立起心理健康咨询室,并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作为心理辅导专门场所的优势和作用,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咨询需求,安排心理辅导老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或辅导服务,及时帮助个别学生疏导心理困扰,防范情绪小问题转变成心理大问题、心理问题转变成极端行为。各学校心理咨询室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学生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各学校利用广东省心理援助热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心晴热线”、省内高校面向社会的心理热线、我市心理热线及各学校开通的心理热线,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团市委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阵地作用,积极引入社会化专业工作力量,通过网络、电话、现场授课等灵活有效的心理辅导方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未成年人心理素质,并定期开展家长课堂活动,引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干预

       (一)关心关注儿童心理健康

       我市坚持将关注和守护儿童心理健康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我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舒心驿站”心理咨询室等阵地平台作用,结合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及“河·护苗 助成长”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项目,依托微信公众号、心理援助热线,指导和教育家长如何面对孩子成长中的心理烦恼,为儿童排忧解难,有效预防和减缓广大儿童的心理压力,避免儿童因心理上的不安和焦虑所引发的学习压力、身体伤害、亲子纠纷关系、朋辈矛盾关系等问题,为儿童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排查工作

       市教育部门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及早发现和识别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干预高危人群,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名单(一人一策),将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纳入重点学生心理档案,做到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遏制学生心理危机事件频发的苗头。2023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我市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本次普查学生参评人数508738人,总预警人数为173304人,占总参与测评人数的34.11%。其中三级预警33313人,占总参与测评人数的6.56%;二级预警41391人,占总参与测评人数的8.15%;一级预警98600,占总参与测评人数的19.41%。针对筛查出来的预警学生,各中小学校按照全市预警学生心理访谈教师专项培训会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预警、干预工作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排查出来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给予重点关注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三)全面推进社区关爱帮教工作

       全市有效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前哨站”作用,落实未成年人重点群体教育引导机制,动态摸排需关爱帮教的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底数,将有心理问题、严重不良行为等需干预矫治和帮教的未成年人,列入重点群体名册实时跟进,截至目前,全市被纳入动态关爱帮教对象的未成年人共有3734名,其中在校未成年学生3012名,非在校未成年722名。落实1+2+N关爱帮教机制(“1”是专指镇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关爱小组组长;“2”是指教育部门(校长、班主任或教师)和民政部门(社工)工作人员;“N”是指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医护人员、心理咨询(辅导)师、家属(监护人)、镇(街)干部、村(居)干部、党员邻居、未成年人亲属等),统筹指导各乡镇(街道)组建“1+2+N”关爱帮教小组整合帮教帮扶资源,一人一档落实关爱帮教措施。现已有1457名重点关爱帮扶对象完成教育转化(矫治),思想行为得到有效转变。

       (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义诊活动。

       我市每年开展2次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义诊活动,重点让青少年了解沉迷网络危害,引导青少年科学认识网络、合理使用网络,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规范用网行为。提倡家长要多多关注青少年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青少年的陪伴;合理安排青少年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鼓励青少年多参加运动,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减少青少年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积极履行家长的监护职责,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电子产品等不良行为。

       (五)与学校建立转诊通道。

       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河源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与河源市卫生学校、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建立医校共建心理健康驿站,将抑郁症筛查及心理危机干预作为常态化工作。如对河源卫生学校心理筛查出的58名需关注的学生,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与学校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问题的逐步评估及提供就诊意见,并开通医校绿色转诊通道。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工作

       (一)每年“双十”开展主题精防宣传。市卫生健康部门每年均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市、各县区精防机构通过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主题精神心理宣传义诊服务。重点针对儿童青少年心理疾病逐年增加的相关因素,以及青少年抑郁、睡眠不足等问题进行宣传科普,倡导全社会关注、家庭重视孩子心理健康、支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积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全市宣传活动和义诊服务共接受群众健康咨询共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健康宣传小扇子30余个,挂宣传横幅18条,体验精神心理专科治疗免费体验服务10余人。

       (二)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校园行”宣教活动。安排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进入校园,为教师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训,切实提高学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和能力。为学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全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有利于帮助全体学生正确面对学习、生活中出现的焦虑、疑惑和愤怒等负面情绪,顺利度过学龄期和青春期。河源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还派出精神科医生及心理治疗师对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建设提供指导建议。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心理健康培训。我市通过电台、专题活动义诊和微信公众号推文等方式,科普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各中小学、家长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动态,预防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2022年,我市组织精神、心理专家深入学校、社区、机关单位及部队等地方开展心理健康培训和心理服务近百次。2023年5-6月期间市未保办、市未保专班组织各级未保办、未保专班工作人员、全市学校德育工作者、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干部、社工等从六大保护的角度开展6期的专题业务知识培训,每期参加培训学员超2500人,进一步提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最后一米”专业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合政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加强我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普及儿童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学校、家长重视儿童心理健康以及心理状况识别能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浓厚氛围,引导家长主动定期给孩子做相关心理测评,加强儿童心理疾病早期干预。二是组织心理专家研究制定相关心理测评表,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为孩子提供线上测评,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孩子在家长陪同下到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进行心理评估。同时选派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进行线上测评答疑,并做好引导工作。三是加快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从家庭、学校、社会、医疗机构“一体化”的联动方式,让所有接触孩子的成年人都增强呵护孩子心理健康意识,并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服务知识,推动社会共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伟珠,0762-32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