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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02 11:46:04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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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函字〔2023〕177号

关于河源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志强、刘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限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市城区道路通行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城区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2023年5月1日,河源市主城区开始实施限行措施(见附件),即按照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实际状况采取部分时段限行,有效缓解高峰期道路拥堵问题,并给予中、重型货车合理的通行时间,切实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同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开展限行措施的前提下,全面放宽限行吨位,对新能源车型一律不限行(仅对中、重型燃油货车采取限行措施);对冷藏运输车、群众搬家等日常需求车辆全面放宽通行限制,积极助力经济稳定发展。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整治措施。2023年5月23日,我局交警部门印发《河源市公安交警部门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里面详细制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从业资质、异地运输、车辆状况、运输路线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是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系统治理的一项重要


  举措,对进一步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附件:关于实施河源市主城区限行措施的通告.doc



河源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