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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8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7-06 11:40:1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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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3〕81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085号  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河源市基层委员会,温达雄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优化水资源、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国家未来、民族存续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把解决突出水资源、水环境等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水环境质量方面

  一直以来,我市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稳定保持100%,其中新丰江水库断面水质常年保持Ⅰ类、营养状态稳定保持贫营养水平,东江干流水质长期保持Ⅱ类以上。水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省,“十三五”期间,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排名全省第一,其中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在2020年排名全国第九。2022年以来,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稳居全省第一(2021省考断面未进行排名),其中2023年1-3月,我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进入全国前30名,是广东省唯一上榜的地市。

  (二)水资源保护方面

  “十四五”以来,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做好水资源配置、节约用水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2022年我市总用水量15.27亿立方米,比2020年下降了0.6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118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了1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9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了39%。全面完成了省下达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控制指标任务,有力地促进我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力打好碧水保优战。一是全力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做好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每年印发实施水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落实“一河一策”,开展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支撑工作,加强断面流域调查研究分析,针对性提出措施建议和谋划整治工程项目,有效推动系统、科学、高效治污,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二是紧盯断面达标攻坚。充分发挥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工作专班工作机制作用,通过对不稳定达标断面政府发出水质保护提醒函、开展现场调研、专班县区联席工作督导协调会等形式,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巩固提升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三是加强重点水体保护。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市划定15个县级及以上、105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全面完成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先后印发实施《东江新丰江河源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河源市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扎实开展新丰江水库集雨区畜禽养殖专项执法等行动,确保东江、新丰江水库水环境质量安全。四是大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整治。通过截污、清淤、水系连通等措施系统治理东埔河黑臭水体。完成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查、测、溯”工作,共排查河流77条、水库18座,目前已完成75个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基本建立了东江流域、韩江流域和深莞惠经济圈(3+2)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与惠州、赣州等市多次开展跨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2020年8月省内东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正式实施,2023年省印发实施《广东省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我市配套出台《河源市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激励政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利用财政激励资金推动建设了一批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重点工程,持续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大力推动林业生态建设。一是持续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东江流域、新丰江水库、枫树坝等重要水源地开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21年以来,完成高质量水源林建设43.64万亩,其中造林28.39万亩,封山育林15.25万亩。二是科学推进桉树纯林林分优化。重点推进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周边桉树纯林林分优化,将新丰江库区所有桉树纯林列入重点提升范围,全力推进库区桉树纯林林分优化工作,严厉打击毁林造林。三是扎实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监督检查,制定湿地巡护工作方案,加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动申报重要湿地,目前我市有3处省级重要湿地,分别为:新丰江省重要湿地、龙川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省重要湿地和东江省重要湿地。

  (三)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3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河源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河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河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和各县区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二是加强取用水监管。全市保有取水许可证1013个(其中河道外286个,河道内727个),100%完成取水设施登记工作。45宗较大取水户和22宗灌区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接入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在线统一监管。全市共368宗取水户纳入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其中灌区名录72宗,公共供水户名录135宗,自备水源工业取用水户101宗,自备水源服务业取用水户28宗,人工河湖补水工程3宗,各类典型用水户29宗。三是强化水资源调度管理。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全省遭遇连旱,多地出现旱情,平均降雨量较历史同期偏少近5至6成,面临江河水位下降、供水紧张等情况。河源市作为粤港地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和生态屏障,始终站在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坚持一手抓防旱抗旱、一手抓供水保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打好“调、统、管、节”组合拳,有力保障了东江下游城市生产生活用水特别是对港供水安全,切实保护了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凸显了“政治水”“生命水”的重要作用。

  (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居民小区63家,公共机构140家,企业21家、灌区等节水载体单位创建工作,源城区、东源县通过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省级验收和水利部复检。二是完成市级党政机关节水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全力推进市级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我市党政机关单位共53家,到2022年底已完成创建44家,创建比例83%,高于省下达的创建比例不低于80%的年度目标。

  (五)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活动,在大型公园、小区、学校、供水企业、机关单位等悬挂多条节水宣传标语,营造社会节水氛围。同时,组织开展“小记者走进水厂探访生命之源”为主题的水厂开放日活动,邀请河源晚报的小记者们走进青山,一起揭开自来水的“神秘”面纱。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全市重点河流和水功能区管理,严格落实“一河一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攻坚力度,开展重点国考断面水质提升技术支撑工作,力促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加强东江、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工作,推进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等行动,谋划推动实施新丰江水库流域水环境系统保护项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逐级逐步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强化生活源和畜禽源治理,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认真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大力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深入开展东埔河综合整治,不断巩固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减少入河污染负荷,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流域水质安全稳定。

  (二)大力推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一是推动全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指导各地按照适地适树原则,选择乡土阔叶树种,培育近自然的混交林。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抢抓雨季有利时机,尽快进场施工,确保全面完成林分优化工作。二是不断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保护宣传和生态修复工作,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开展湿地保护监督检查,确保湿地生态系统安全。

  (三)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执行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统筹考虑地表水和地下水,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审批,规范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查行为,严格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提高取水许可审批效率。三是按照规定依法足额征缴水资源费,对取水户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行为,依法实施监管。四是健全取水计量监控体系,规模以上取水户全面建成取水计量在线监控设施,实行取水量在线监控,河道外取水户建立“一口一表”取水计量设施台账,定期报送取用水情况。五是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及东江干流梯级电站水量调度,完善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建立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信息共享,实施水资源精准化调度。

  (四)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推动用水过程规范化管理。健全水价调节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用水过程监管;完善节水评价台账,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二是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动工业节水减排,培育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建成一批节水型灌区;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完成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高校建设。

  (五)持续加强防洪调度管理。一是建立监控预警调度平台。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全省控制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通知》,配合省水利厅开展省流域管理机构依托“智慧水利”平台,建立完备的省级监控预警调度平台,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数字孪生流域。二是落实水工程防洪调度管理。依照《河源市水工程防洪应急调度管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各类水库、水电站、山塘明确防洪调度权限和分级调度措施。

  (六)继续加强节水护水公益宣传。虽然我市在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今后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市人民共同参与爱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加大对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节约用水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引导市民自发参与绿美河源生态建设,做好科普宣传,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正确的生活方式,引导全民合理、节约用水。加强与各类环保志愿组织、民间河湖长等团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引导志愿组织参与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义务植树节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以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宣传氛围。做好群众节水护水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微信、微博、宣传册、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节水护水行动宣传,增强公众的节水意识和环保意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水生态文明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