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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12-30 17:36: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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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卫健案函〔2022〕26号

蓝春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一类绩效、二类管理”的提案》(第20220045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提及的“一类绩效、二类管理”指的是近年来我省为充分调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积极性、鼓励人才下沉基层而创新实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2019年7月,市卫生健康局出台《关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卫健〔2019〕55号),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保持公益一类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落实人员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等保障,实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绩效工资总额不予限制。目前,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在原县卫生局和原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合并后,由各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县妇幼保健院之后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原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仍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但其编制根据减员情况逐步核减),各县(区)事业单位财政事权由各县(区)政府相应承担支出责任,目前我市各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未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正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率先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进一步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更有效缓解人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确定灵活有效的内部分配方式。探索实行年薪制、岗位薪酬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方式,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内部薪酬分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分配改革。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加大经费投入,积极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拓展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拓宽收入来源,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提升留住人才的竞争力。此外,将按照市委人才强市战略部署要求,用好用活《河源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育的若干措施》,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确保引才政策落地见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青辉,电话:3389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