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务局关于利用市区黄金水道开发“槎江夜游”等亲水特色项目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利用市区黄金水道开发“槎江夜游”等亲水特色项目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我市虽然规划了客运码头岸线,但由于缺乏投资企业,没有建成客运码头设施,不具备接待旅客的条件;目前市区黄金水道也没有具备资质的水路客运输企业承担旅游客运业务。
二、“市会议中心前新丰江边平台改造为码头,开辟三条游艇线路”、“每年清江两次”、“将‘亚州第一高喷泉’迁至两江交汇处”等拟建项目基本在省管河道东江干流处,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管河道范围内的项目相关工程建设方案须报经省水利厅审查同意。
三、“将‘亚州第一高喷泉’迁至两江交汇处”明显影响了河道行洪和河势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难以通过省水利厅审查。
四、风光水利枢纽蓄水位还未蓄至设计水位,开发条件暂不成熟;两江四岸景观没有,难以吸引大量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