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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0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09 15:42:4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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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2〕71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052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就吴维红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污水治理的提案》(第20220052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我市实际,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及水环境质量,建议在后续的工作中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推进。

一、统筹推进,加快实施

一是加快规划印发实施。督促各县区按“一村一策”原则进一步完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方案),并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开。二是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黑臭水体整治、集中供水、厕所革命、水系整治、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房道路建设、风貌带建设、美丽圩镇建设等整体谋划、有效衔接。三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根据各自然村的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情况,科学制定治理范围和方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于靠近圩镇的村,采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方式处理;人数较少的空心村,采取就地实现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处理;对其他类型的村,优选管护简便、建设运维费用低等方式处理。四是重点区域优先治理。优先完成城乡接合部、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水质考核断面周边等重点区域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切实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落实市级统筹、县级为主体的运维管理责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确保收集及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运维管护工作机制,督促各县级政府6月底前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或方案),明确运行维护主管部门及责任,注重建管结合、以管为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充分理解在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等工作,提升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地方政府与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征求村委、村民的意见,取得村民的支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与年终考核“双管齐下”,通过专项督导、暗访检查、日常监测、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管;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为市对县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加强结果应用,不达年度目标的地区不得评优。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