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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08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2-08-09 15:36: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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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环函〔2022〕69号

关于政协市八届一次会议20220083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就姚家芳委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餐饮业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0220083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根据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已于2019年9月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划转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餐饮服务业未纳入名录管理,无需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综上所述,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及排放管道整治建议转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提出会办意见,我局将持续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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