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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11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12 10:34:4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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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21〕168号

曾淑梅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河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非遗传承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实现了非遗展演常态化、非遗传习群众化、非遗产品市场化,推动了全市非遗文化保护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措施多样化、内容多面化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共有111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7项;代表性传承人94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17人。

       二、主要措施

     (一)出台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将非遗保护与开发工作纳入《河源市建设文化河源规划纲要(2011-2020年)》,出台了《关于支持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每年专项扶持传承人传承工作补助1000元,并逐年加大非遗保护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仅2018年,争取国家级60万元(用于国家级项目)及省级40万元非遗保护专项资金(含国家级传承人3万元补助及省级传承人2万元补助)。

     (二)开展抢救性保护。2020年,启动龙川杂技“关爱孤寡儿童,传承古邑文化”计划,加强项目传承发展;举办忠信花灯技艺研讨会,探寻忠信花灯提升品质、创新发展;走访手擎木偶、阳明纸遗址、墩头蓝等项目,探讨项目振兴发展的可能性;开展田野调查,全市挖掘58条非遗线索。

     (三)推动创新发展。积极探索“非遗+”模式,推动我市非遗项目创新发展。一是“非遗+校园”。制定了《关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体育进校园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建立一个师资库,创建一批传承学校,常态化在全市大、中、小学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有序地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在青少年群体的传承发展;二是“非遗+产业”。组织酿酒、茶叶、河源米粉、椒酱、紫金铁锅等非遗项目亮相参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东莞非遗圩市”“河源市文旅复苏消费季”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动项目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非遗+乡村振兴”。建立“楼镇彩扎非遗扶贫工坊”,传承人创新改良传统手工制作工艺,发动5个镇12个村的村民利用农业闲暇时间流水作业,形成村民股份制的产业发展,带动村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四)推进人才培训。 每年推荐3名非遗工作者,参加全国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培训班;开展市级年度非遗业务骨干50人以上,培训传承人80人以上;持续“强师工程”培训校园非遗课程师资200人,多方面提升非遗保护工作质量、传承水平。

       三、下一步计划

     (一)完善制度。根据省厅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非遗保护工作、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等。

     (二)加强抢救性保护。计划在2023年之前完成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计划,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非遗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

     (三)拓宽投入资金渠道。鼓励、吸纳企业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帮助政府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不足问题。同时,对已经形成产业化的生产性非遗项目出台更优惠政策,如楼镇彩扎非遗扶贫工坊等企业,帮助企业做好生产、传承、展销、宣传等各项工作。

     (四)深化保护工作。促进非遗保护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现代艺术与传统工艺的结合,充分利用高校和企业资源,联合开发更多符合地域特色、适合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和纪念品。借鉴发达地区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在大同文化创意园将非遗文创、非遗传播与园区建设结合,对我市非物质遗产进行集中展示展销。

     (五)加强非遗队伍建设。一是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人员编制和利用第三方购买服务壮大非遗保护队伍;二是每年邀请省、市专家对保护队伍工作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

       专此答复,感谢你们对我市非遗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锦常,338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