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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0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10 17:04:37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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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21〕166号

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传承和推广客家语言文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发布实施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我市多方面推广传承客家传统文化,其中地方戏曲、客家童谣、传统节日等,都以本地客家语言为主要语言广泛推广传承。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校园传承推广,夯实基础。一是以传统戏曲方式推广。围绕校园、课堂为主阵地,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综合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在全市中小学组建了戏曲类社团、“花朝戏”推广普及示范基地、戏曲兴趣班,广泛培养爱好者;创编《村官上任》《悄妹子》《采茶戏》《山歌剧》《沙家浜:智斗》《三打白骨精选段:师徒路上》《手擎木偶戏》等经典剧目,定期进校园展演,推广传播;根据属地的实际收集当地的山歌曲目汇编成册,在属地幼儿园、学校作为客家文化的园本、校本教材,利用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客家山歌传唱活动。二是开展客家童谣传唱活动。以幼儿为主体,在幼儿园教授孩子唱客家童谣,让幼儿在唱童谣中了解客家的人文资源、乡土特色,让客家的本土文化走进他们幼小的心灵,如《四月八》 《一二三四五》 《客家话之星》 《月光光》 《月光圆圆》 《拉大锯》 《七星姑》等童谣,小孩唱起来琅琅上口。尤其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东源县星光幼儿园特色明显,将童谣配上插图张贴在幼儿天天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墙壁上,孩子们每每经过廊道看着图就能非常流利地唱起童谣来。

     (二)强化社会宣传推广,营造氛围。一是开展品牌活动。举办“客家山歌表演赛”“客家童谣创作大赛”等赛事,推动客语文艺作品创作;支持“花朝戏剧艺术周”“蓝大将军出巡节”“忠信上灯习俗”等品牌传统民俗活动,展现客语曲目、演说、家风家训等的魅力。二是加强城际交流推广。以深莞惠+汕河(3+2)五市文化交流为平台,推荐河源地方戏曲、山歌、小品等客语作品参加交流展演;推荐《阿鹊鹊》《嗱姐婆》《山歌唱进新时代》等客家童谣、民谣、山歌等作品在省级赛事上亮相。三是营造公共场合客语气氛。利用公园广场内的广播系统和显示终端滚动播放客家话相关作品,录制客家话版本的游园须知、温馨提示等内容及客家童谣、客家流行歌曲进行播放。

       二、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传承。联合宣传部、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推动客家童谣、客家山歌、地方戏曲进校园,通过实施“关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体育进校园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一校一品特色文化、举办特色课程、主题讲座、展演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客家话校园传承;利用学校的广播,在课间播放客家童谣、客语温馨提示,在学校走廊、公布栏等张贴童谣、俚语等,多渠道加强传语言环境渲染。

     (二)进一步加强客家话宣传推广。持续举办客语赛事或活动,推动音乐、童谣、民谣、戏曲等客语作品创新创作,提高影响力;支持举办传统节庆,通过传统仪式、客语串场等,形成特色推广;进一步加强城际地方戏曲交流展演,加大客语宣传;进一步提高市儿童公园、东江湾公园中客家流行歌曲、童谣等客家作品的播放种类、数量及频次,充分营造传承传播客家语言的浓厚氛围,积极配合做好传承推广本地客家语言文化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会对传承和推广客家语言文化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3日

(联系人:邱锦常,联系电话:3389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