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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1-11-03 16:15:1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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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21〕143号

范志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以《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规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中革命旧址家底。今年3月1日,《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根据这一地方法,我局全面梳理革命旧址名录,并以河文发〔2021〕4号做了公布。为之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夯实基础。二是积极上报省的数据平台,增加影响力。通过积极争取,我市196处革命旧址入选广东省革命旧址保护名录,成为继广州市之后,全省第二名革命旧址大市(粤文旅文保〔2021〕29号)。

       二、加强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

       最近,国家文物局正在征求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文物局组织各地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仔细研读文件,并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相信随着这部文件的制定颁布实施,关于我市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将大幅度提升。

       三、以完善“四有”为契机,规范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文物局的具体要求,今年5月份,我市针对全市1361处不可移动公布文物名录,做了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的公告公示,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到人。目前,统一的挂牌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以申报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为抓手,提升市县级文保单位的保护等级

       今年,在省的统一部署下,我市组织各县区共18处市县级文保单位申报我省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果申报成功,将可以提升这些文物的保护等级,并可以争得省级保护资金,也将缓解我市文物保护资金不足的局面。

       五、呼吁社会力量参与,谋求资金支持

       众所周知,我市财力有限。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共有268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03处。其中,市县级文保单位373处,若全部依靠财政资金,没有数亿元,是不能动工的。因此,我们会积极宣传,与县、镇、村联动,共同筑牢文物保护红线。同时,也呼吁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为保护文物贡献力量。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针对提案,积极推进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市党史、住建及县区文广旅体局等部门,以更为有力的措施推动革命旧址保护工作。

       二是寻求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新途径,为文物保护活化利用工作提供持续有效的发展方向。

       三是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逐年增加预算投入。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源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张敏娜,联系电话:338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