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10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河公函字〔2021〕139号
市住建局:
我们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10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提案中市政类项目信号灯工程竣工后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后期的管理和维护。 2020年12月,我局召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代建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委会、龙岭管委会召开了全市新建交通信号灯、交通建设监控设备及道路规范施工推进会,会上印发了《关于我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占道施工、开设路口工程审批的工作指引》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明确了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原则、交通组织要求、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施工方案要求、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和交通组织设计流程等。
下一步,我局拟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河源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的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类道路市政工程的责任单位及施工流程。目前,该方案已制定初稿。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宏基,电话:1382780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