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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012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10-25 11:14: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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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城管执函〔202171




市发改局:

现就肖永文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广河源市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0210127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配合做好公共区域充电桩规划建设。一是在市政道路和公共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动对符合规划要求、有较大充电需求的重点区域周边充电桩建设。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充电桩设施的建设,采用市政设施特许经营的方式投资运营。三二是在智能共享停车平台建成后,将智能共享充电作为子项目纳入智能共享停车平台,建设共享APP,建立停车充电导向,方便市民群众。

二、加强对公共区域充电设施的管理。积极做好由我局管辖的公共建筑、市政道路等公共区域充电桩数量、位置等摸底工作。加强管理、联合执法,对未经审批私自建设的、不符合规划的、安全性能不达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桩设施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设备依法进行拆除。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1025


(联系人电话:卢峰331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