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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市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065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9-16 17:16: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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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环函〔2021〕89号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就徐智敏、陈建辉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推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生猪稳产保供的有关工作部署,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工作,督促各县区严格依法依规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并完成禁养区边界矢量化工作,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管理。

  二、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新丰江水库及其主要支流水环境(降氮控磷)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河府办〔2021〕14号)要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推广“种养结合”“以种定养”的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改造升级现有的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推进现有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因地制宜增加脱氮除磷工艺;新增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实现零排放。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其他区域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纳入正面监管清单,促进我市生猪养殖业健康发展。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日

  (联系人:李泽;联系方式:3883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