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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1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1 09:20:5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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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城管执函〔202164            


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市政类项目竣工移交管护机制的提案》(第20210108号)收悉,按照职能要求和有关规定参与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道路、排水排污、城市照明等工程规划建设、验收、接管、并落实资金进行管护,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建设品质

在我局为业主的单位的项目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前期建设手续,依法依规组织建设;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切实提升设施建设品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在规划设计、建设等环节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避免因建设环节沟通不充分影响设施移交;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设施尽快移交。

二、严格验收程序,提高接管质量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联合验收,验收内容含建设手续是否完善、设施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及管养接收标准等,并列出整改清单,由建设单位落实整改;工程竣工备案后,建设单位将图纸资料移交我局并办理移交手续,到现场确认问题整改完毕后完成移交,路面、排水排污管道、隧道、地下通道等系统性综合性设施,在设施验收合格后按上述程序正常移交,设施移交后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在此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养护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的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整改。

三、加强设施维护,提高维护质量

2020年8月起,市区市政设施实行市场化养护,对于新接管的市政设施就近纳入所在片区一并养护,实现移交、养护快速衔接。一是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及时维护,着力提高设施维护质量和水平,确保维护设施质量优、品质高;二是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市政设施养护经费,近两年来,财政每年安排市政设施养护经费约2000万元,有效保障市区市政设施正常管养;三是强化对设施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养护单位的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考核奖惩机制,保障设施维护及时、规范、高效、精细。

四、下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代建项目管理;二是继续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市政项目移交接管工作;三是继续强化设施维护标准,督促管养单位严格落实,确保设施养护质量和品质;四是建议住建部门牵头制定我市工程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制定操作细则,统一标准,规范项目移交全流程管理。

专此答复。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