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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务局关于对河源市七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020001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11-05 15:48:4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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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综合执法局:

    市政协七届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系列提案》(20200014号)收悉,针对《提案》内容,我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研究,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1. 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参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SB/T10719)》,推动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健全回收网点,明确建设规范,加强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逐步形成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健全、设备适用、功能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2.鼓励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充分利用拾荒人员、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形成稳定、高效、安全、便捷的回收渠道。

  1. 协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两网协同发展

1.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建立联合推进机制,明确行业监督、属地管理、主体实施的各方责任,在网络布局规划、设施设备共享、分拣回收清运服务协作、激励机制、宣传活动等方面加强资源共享和统筹协作。

2.因地制宜。各县区根据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体系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当地的融合方式、运营模式先行先试,取得成熟经验后再逐步全面推广。如在回收环节,推动建设兼具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功能的交投点,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避免再生资源进入垃圾清运体系。

3.形成规范化回收网络。推进回收网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通过线下回收网点的铺设和线上回收平台的构建,通过完善再生资源中转场站的布局,以及通过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

4.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依托供销部门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清运“两网融合”试点工作。

5.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互联网+回收”模式搭建预约回收平台,开展网上交易、预约上门回收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回收企业在社区、商圈、公共机构等场所投放智能回收设施,方便群众交投再生资源。

三、加强督促指导,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加强对商场、超市、零售行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督促指导,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河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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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邹耀辉,0762-329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