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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80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5-13 11:42: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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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9〕180号


省生态环境厅:

张丽萍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省内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20190806号)收悉。经研究,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在落实东江水环境保护责任方面的基本情况

东江不仅是下游深圳、东莞、惠州和广州部分地区的生产、生活主要水源,更是香港700万同胞的生命水,其水质状况关系到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和谐与香港特区的繁荣稳定,是名副其实的“政治水”“生命水”和“经济水”。为切实保护好东江水源,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水质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不惜以牺牲经济发展速度为代价,统筹资源投入生态保护,多年来我市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东江流域8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全面达标,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持在地表水I类标准,东江干流河源段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I类标准。

二、东江水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困难

(一)东江水环境保护压力大。从整个东江流域来看,干流长度河源段占比45.5%,流域面积河源占比39%,水资源总量河源占比约55%,河源是东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由于水环境保护涉及面广,受上游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桉树种植、矿山开采以及农村和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影响,我市局部水环境不容乐观,水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依然较大。

(二)资金支持严重不足。我市财力薄弱,2018年河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6.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4.94亿元,财政自给率仅为22.97%。近期,我市拟对东江流域实行综合防治,计划通过强化村镇生活污染和畜禽污染整治、推进速生丰产林改造、开展入库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力促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据测算,我市急需东江流域水质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80多亿元。但目前,我市面临资金缺口巨大、筹集资金压力大等困难,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力不从心,资金支持后续乏力。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大东江上游水质保护力度,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及李希书记在河源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东江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金需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等实际情况,建议:

(一)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内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是一项长期稳定的保护措施。在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之前,恳请贵厅提请省政府协调省相关部门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专项支持河源开展东江流域综合防治。

(二)由贵厅提请省政府尽快制定省内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基础上,根据流域面积、水量、水质等确定补偿额度,建立长期稳定的东江流域水资源保护资金渠道,保证东江水环境的长治久安,为助力河源建设成为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5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