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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06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9-04-22 11:15:4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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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函〔2019〕156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吴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县级基层图书馆服务保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提案》(第2019006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市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河源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以公共图书馆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连续多年将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先后规划建设了市“三馆”,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三馆”,源城区图书馆等一大批重点公共文化场馆,镇级公共文化阵地不断夯实,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基本形成“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同时,全面推进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现已建立源城、和平、紫金、连平图书馆总分馆制,东源、龙川今年启动),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图书馆分馆有效覆盖率将达到100%,村(社区)图书馆服务点有效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19年起,我市将逐步推进全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一体化体系建设,预计3年内实现全市范围内图书馆(室)“一卡借阅、通借通还”,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公共图书阅读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

二、关于积极推进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的法制化建设

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我市尚无权限制定关于推进公共图书馆法制化建设的规章。我市将积极配合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制定工作。

三、关于加强对基层图书馆服务体系经费保障

提案中提到“经费是公共图书馆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基础条件”事宜,我市2012年印发了《河源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各级财政落实免费开放经费。2016年印发了《河源市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将免费开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给予保障,市级财政给予市级“三馆”每年每间补助5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特级、一级站每年每间3万元,二级站每年每间2万元,三级站每年每间1万元);县级财政给予县级“三馆”每年每间补助30万元,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特级、一级站每年每间3万元,二级站每年每间2万元,三级站每年每间1万元)。2018年,我市公共文化财政支出54206万元,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175.36元,超出省定人均不低于160元标准15.36元。其中,全市2018年公共文化均等化服务投入7279万元,市本级拨付1886万元支持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四馆”的开展社会化运营,以“政府主导+购买服务”为模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着力补齐我市多年来公共文化设施方面的短板。

四、关于打破区域分级财政下固定资产管理的框架,盘活书刊资源

近几年,我市为解决市、县图书馆的馆藏量和年新增书刊量尚未达到相应等级图书馆的标准的问题,积极争取深圳地区公共图书馆的帮扶,由于受固定资产管理所限,帮扶工作推进缓慢,深圳公共图书馆余量文献不能很好地向我市公共图书馆进行调拨、转赠。因此,我市赞同提案提出“打破区域分级财政下固定资产管理的框架,盘活书刊资源”的建议,希望省能尽早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以提高全省图书资源利用效率和改善欠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文献保障水平。同时,我市也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全市图书资源统一目录采购途径,实现图书资源集约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和提高图书资源利用效率。

特具此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94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