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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5-29 11:13:3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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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生刘少娟录用事宜的复函


河人社函〔2018〕276号


市公安局:

现就《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全民参与交通管理的提案》(第20180143号)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完善警力保障,警力编制符合任务需求。公安交警部门应该按照工作量与警力相互匹配的原则,提请政府尽早出台相关文件、机制,建立与交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警力编制保障机制。譬如,可以按照每增加1000名驾驶员增配1名交警编制的原则,壮大交警机构人员编制,并综合参照机动车数量和国省道公路路程数据,制定合理的编制增配计划。编制计划每35年重新核定一次,以保证交通警察警力与交管工作任务相匹配。

(二)建立二层骨干、重点岗位轮岗常态化机制,提高警员综合能力。当前,交警系统轮岗、换岗工作机制流于形式,造成警队内部竞争力不强,业务综合素质不高,民警学习缺乏激情,队伍后劲不足。建议:借用企业管理“定期轮岗”和“适时轮岗”管理手段,在交通秩序、事故处理、安全宣传、后勤服务、窗口服务等交通管理涉及的岗位之间实行警员定期轮岗交流。在支队机关科室、大队领导班子、大队部门中队二层骨干、涉重(法制、财计、驾考等)岗位民警实行适时轮岗、换岗工作等措施,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交警系统内部岗位交流机制,使交警队伍不断得到锻练和互补,业务能力迭加,专业知识搭配更加合理。

(三)落实从优惠警,维护警员权益。始终保持队伍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是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近年来,由于警力少、任务重等因素的制约,广大执勤民警辅警长期奋战在交通安保一线工作岗位上,肩挑工作和家庭双重重担,身心压力不断增大。市公安局虽然从优待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工作,但是,警种、部门、地域差别仍然较大,从优待警还需要做得更实、更细、更均衡。一是要着眼于处理好从优待警与从严治警的关系,要坚持字当头,要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惠警最大化。二是要努力改善基层警队办公条件,帮助民警解决好工作、生活、家庭上的实际困难。重视开展好民警维权工作,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路子,在抓好日常对外宣传工作的同时,大力增强危机处理意识,积极主动地沟通媒体,防止脱离事实、盲目夸大的负面舆情,维护交警部门的良好形象,从而提高民警的团队意识、品牌意识,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以上意见供参考。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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