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9-11 10:43: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林函〔2016〕83号

(A类)

河林函〔2018〕243号



谢海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夯实生态河源基础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这一议案,体现对我市生态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关心,对推进我市林业工作、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其次,对于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我们非常认可。现就针对您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向您简要介绍下我市林业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关于实施林业生态保护工程,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方面

我市坚持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

(一)严格把关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林地的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从严控制采石、采矿、取土和风电场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后续监管,对全市申报的林地项目进行材料汇审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建设工程,不予审核上报,对审查合格的形成核查报告报市林地审核小组审定后报省林业厅审批,有效控制了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的情况出现。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广州专员办、省林业厅组织联合督查组在东源县,紫金县,江东新区对去年重点对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对非法占用林地整改不到位、违法用地复绿不彻底、新发现违法使用林地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督办,以切实保护我市林地资源。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经省审批同意使用林地的项目39宗,涉及面积 265.38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5153.07万元。

(二)改革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林业主管部门不再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和伐后验收的现场监管方式,由林权所有者和采伐者对林木采伐作业伐区进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 林业主管部门提供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时以《告知书》的形式,明确告知林权所有者和采伐者是伐区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出现违规采伐、没有及时更新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集体林不再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并轨,以采伐限额作为统一控制指标,切实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三)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森林火灾、盗伐滥伐、非法征占用林地和野生动物案件这四类案件多发的特点,森林公安机关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市林业系统按照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林业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春雷2018”专项打击行动、“打击整治枪支爆炸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与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联合行动“2018红线行动”,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308起,查处281起,有效遏制了林区案件多发势头,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全市各县区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2017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资金396万元,省财政资金745万元;市政府连续两年每年落实5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2018年,和平、龙川、紫金等县分别筹措资金150万元、200万元、220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今年以来,累计完成监测调查面积约1400万亩次,及时准确地发现了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完成春季防治面积11万亩;完成林分改造0.75万亩;新增疫木定点加工企业2家。完成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843万亩。指导造林企业完成有害生物防控1万亩次,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五)推进“两站一所”改造工作。全力争取省林业厅“两站一所”项目资金支持,另市政府投入500万元用于林业“两站一所”(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派出所)改造,每个站所改造经市验收合格后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截至目前,改造新建“两站一所”84个,拆除原来的危旧、破烂站所或木板房,从根本上改善基层生产生活条件,树立了林业新形象。

二、关于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林业生态功能等级方面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加快构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推动桉树林改造,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不断提升我市林业生态功能等级。

(一)大力推进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我市各地坚持以绿为主,选用藜蒴、红锥、香樟、木荷、枫香等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实行生态修复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自2012年实施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以来,全市累计完成任务 426.99万亩(造林种植面积217.85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09.14万亩),森林资源连续多年实现良性增长。截止2017年底,全市森林面积1738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032.47万亩,森林蓄积量640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4.6%,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与2011年相比,森林蓄积量增加19%,森林覆盖率增加2.5%,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目标。

(二)分类分步实施桉树林改造。2016年,市政府出台《河源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河府〔2016〕42号),计划通过5年时间,分期将国省道、高速路、铁路两旁、万绿湖周边、东江两岸一公里范围内及其他水源涵养林区内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26.45万亩桉树林全部改造完毕,改种香樟、藜蒴、红锥、木荷等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或茶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以3种或以上混交的方式,解决因种植桉树带来的林相单一、生态功能等级不高、易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修复重要敏感区域内的生态环境。2017年,全市完成桉树林改造任务合计52144.5亩。今年,我市将积极推动水源林地桉树林改造列入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重点抓好新丰江水库周边1公里范围内3.58万亩桉树林改造。

(三)加快推进水源涵养林建设。争取上级资金在东江流域范围内营造水源涵养林,抓好东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管护工作。2012年以来,全市共投入专项资金4184万元,营造水源涵养林10.46万亩;争取中央环保切块资金2372万元,对集雨区内面积约16.2万亩的植被较差、生态功能等级较低的生态林以及新造林、中幼林,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方式进行提升改造,森林生态功能明显增强、对水源涵养和水质保护效益明显提高。

三、实施林业生态景观工程,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一)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在全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基础上,我市将境内主要高速公路、铁路等纳入建设范围,改善部分路段的疏残林相和单一林分构成,选择稳定性好、抗逆性强、生态景观效益好的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串联起碎片化的森林斑块和绿化带,建成各具特色、景观优美的生态景观长廊。2012年以来,全市完成各类生态景观林带建设450.7公里。

(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我市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以公共休闲绿地、绿化景观路建设为重点,开展“四个一”标准化建设(一个公共休闲绿地,一条绿化景观路,一块庭院绿化示范区,一片水源涵养林),通过修建绿色生态休闲旅游场所,整体推进乡村道路绿化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2013年以来,我市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618个。

四、关于实施林业产业富民工程,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方面

(一)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一是大力支持珍贵树种、优质林果等特色产业发展。大胆探索林改后发展林下经济的新途径,加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林木花卉新品种繁育及高效栽培、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木竹材料及林特产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抓好林业科技示范,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实施林业科技示范工程,提高林业科技示范县、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和效益;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林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林产品龙头企业,推进林产品品牌经济发展。2017年我市成功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4个、省级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1个,省级特色经济林项目6个。认定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2017年我市林业总产业133.68亿元。二是重点发展油茶产业。我市积极落实各项油茶种植补贴政策,推动油茶产业发展,成功申报龙川县、和平县列入全国油茶示范县,实施“东江油茶产业带项目计划,积极申报省级林业发展及保护专项资金(特色经济林补助项目),鼓励油茶企业申请国家林业贴息贷款,组织油茶企业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我市现有农综项目达32个,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接近50%,油茶从2008年的以低产老油茶林为主的发展到现在以丰产林为主。截至2017年,我市油茶面积达66.26万亩,油茶产值达6.35亿元,占林业总产值4.75%。

(二)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近年来,我市利用丰富的林业生态旅游资源,积极推动森林生态旅游发展。一是退出一系列森林生态旅游产品。挖掘一批绿色生态观光点,主要有万绿湖、桂山、镜花缘、野趣沟等;开发一批生态休闲度假项目,主要有万绿谷、九连山森林度假区等;包装一批优质的绿色食品,主要有板栗、鹰嘴桃、猕猴桃、茶油、五指毛桃等。二是打造多条精品森林生态旅游线路。以野趣沟、镜花缘为代表的森林观光旅游线路,以桂山、万绿谷为代表的森林度假旅游线路,以连平上坪桃园、和平猕猴桃园、紫金茶园等经济林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线路,以新丰江森林公园为代表的森林科普旅游线路。三是产生了较大旅游经济效益。在森林生态旅游的带动下,目前,我市已对外开放的旅游景区39个,其中A级景区13个(4A级7个),星级酒店20家,旅行社44家,从事旅游业人员近40万人。2017年全市接待入市游客达3201.03万人次、同比增长12.1%,实现旅游总收入272.86亿元、同比增长14.8%,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三)建立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做好山林纠纷调解、林改确权扫尾、补偿对象信息准确收集、及时协调财政关系等工作,确保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使用及时、足额、准确、规范,使林农真正得实惠。搭建河源市惠民信息平台,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发放列入平台管理,确保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发放公开透明。我市现有生态公益林1032.47万亩,2017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下达补偿资金30044.87万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23230.57万元,管护经费6815.3万元。

接下来,我们会紧密结合您的建议,扎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为建设生态河源和现代河源”两个河源“作出林业贡献。

(一)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一是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守护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积极开展森林督查,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二是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严防森林火灾,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提高护林防火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扑火实战能力,落实重点监管镇“九个一”标准化管理,加快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期建设,实现全市林地监控全覆盖,确保森林防火受害率不超过1‰,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与防治工作,加快松林林分改造步伐,力争完成主干要道、城区周边及主要景区等敏感区域可视范围病枯死树清理工作。三是夯实基层保障基础。继续推进“两站一所”基础设施改造,强化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央苏区县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健全湿地管护体系,加湿地公园基础设施与管理能力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完成自然保护区边界矢量化、本底调查和总体规划编制。

(二)进一步推进造林绿化提质增效。一是继续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大力实施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带动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继续推进森林碳汇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改善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的生态环境。二是不断优化造林绿化布局。将造林和造景结合起来,将绿化和美化结合起来,将工程建设和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将古树名木普查与保护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努力建设一批广东省森林小镇和美丽乡村。三是大力推进桉树林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新丰江库区桉树林改造任务。四是优化我市绿色生态屏障体系。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新建一批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三)进一步促进林业产业做大做强。一是发展特色林下经济。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把发展绿色产业作为重要内容,加快形成优质高效多样化的林业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和市财政支持,加大对林业产业扶持力度,积极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和省级特色经济林补助项目,评定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8家。二是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加快编制《河源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和“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科学指导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有序发展,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培育打造森林生态旅游精品,推进万绿湖风景区创5A、巴伐利亚庄园二期、响水国际旅游度假区、春沐源岭南生态小镇、霍山风景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着力推动恐龙遗址公园开发,推动大型水上游乐项目开发。推动现有森林生态旅游景区转型升级。依托优良的生态环境,整合规模小、布局散、档次低的森林旅游景区,由传统的旅游观光型逐步向休闲度假、康体养生、会议会展等休闲度假型转变,拓展新的旅游经济增长点。强化河源旅游形象宣传,通过新媒体、旅游博览会、旅游推介会、旅游主题活动等宣传方式,加强对“客家古邑、万绿河源”旅游形象和产品的宣传,增强河源森林生态旅游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四)进一步促进生态补偿绿色惠民。一是积极将生态公益林纳入特殊区域补偿范围。今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分为普通区域和特殊区域,普通区域的标准为31元/亩,特殊区域补偿标准比普通区域高(东源县漳溪畲族乡补偿标准为32元/亩,新丰江补偿标准为33元/亩),我市将积极争取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支持,将东江流域生态公益林纳入特殊区域补偿范围,切实提高我市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二是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将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较差、生态功能等级不高结合碳汇林等工程进行改造,合理规划生态公益林区域面积,争取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率逐年稳步提高,提升河源生态优势,实现“绿富双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河源市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河源市林业局

2018年9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