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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180062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8-28 16:08:15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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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文函〔2018〕126号


尊敬的潘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河源是客家古邑、历史悠久、客家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底蕴深厚。既有遍布城乡的物质文化遗产,也有丰富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客家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大工作力度,在以往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我市客家传统文化,特别是客家民间艺术,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

(二)在2013年已建立16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再建立20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同时,筹建河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融展览、展示、传习、研究为一体,以更好地展示、传承我市客家传统文化。

(三)积极创造条件,对全市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建筑、古镇、古村落、古街区、传统民居、风俗习惯、生活生产方式、传统手工艺、传统民间艺术等实施全面保护,把客家传统文化、文化遗产、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结合起来,形成客家传统文化完整的保护传承区域和体系。

(四)认真总结我市紫金花朝戏进校园、客家山歌进校园、和平县民间艺术进校园试点工作经验,全面推进我市重点民间艺术项目进校园、进社区工作。“十三五”期间,组织力量,编写一批客家传统文化,特色民间艺术项目普及教材,以学校为主要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客家传统文化普及传承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保护意识,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特此答复。                          

 

 

河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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